「檢察官都拿警察衝業績」 游毓蘭點名準司法院長:手上沾滿多少警眷血淚

日前再度發生警察自戕憾事,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周姓警員23日午間於頂樓舉槍自戕,巨大槍聲響徹派出所,周姓警員最終搶救不治。現為警眷關懷協會理事長的國民黨前立委游毓蘭,及亞洲警察學會前主席、現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5)日召開記者會,游毓蘭控訴,檢調對警察涉嫌違法,總是「小案大辦」,連偽造文書罪都要用貪污罪來辦,導致警察在纏訴期間被迫停止,呼籲檢調別再濫訴、拿警察「衝業績」,同時也喊話警政署研議修法。

林國春、游毓蘭今日舉辦「警界悲鴿」記者會,游毓蘭指出,周姓警員在上個周末舉槍自戕,結束了26歲的年輕生命,且是在值班2個小時的最後幾分鐘,請接班同事幫忙代值勤務,再上樓自戕,三重分局事後發聲明,指稱周姓警員是因欠債20萬加上身體不適的財務、生理壓力,「但我們很多警察跟警眷都在問,為了區區20萬,會這樣舉槍自盡嗎?警察為什麼這麼悲催?」

游毓蘭直指,近期台中31名「改單、銷單」白單的警員全部停職,竹市警「抽白單」的20名警員也全被起訴,有人僅違法一張罰單,有人表示受於地方士紳壓力,改單後仍是自行吸收,有人則是莫名捲入此案,卻一律都以停職處分,後續的救濟讓這些同仁自行承受,真的是「警界悲鴿」,長官只會斷尾求生,卻沒有人願意站出來為這些同仁叫屈,或是在一審判決前讓這些警員繼續服務。

<cite>現為警眷關懷協會理事長的國民黨前立委游毓蘭(左)25日出席「警界悲鴿」記者會。右為亞洲警察學會前主席、現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鍾秉哲攝)</cite>
現為警眷關懷協會理事長的國民黨前立委游毓蘭(左)25日出席「警界悲鴿」記者會。右為亞洲警察學會前主席、現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鍾秉哲攝)

游毓蘭:檢調碰到警察涉嫌違法總是「小案大辦」

游毓蘭痛批,檢察官、調查局只要碰到警察涉嫌違法,總是小案大辦、一定要「五雷轟頂」的誇大辦案,依照《警察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警察只要貪污、瀆職,經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就應停職,這條法規的用意本是要警察奉公守法,但檢調卻連白單銷改都要用涉嫌貪瀆起訴,有警員纏訴6年終於自證無罪,類似案例更比比皆是,超過6成被檢方以貪瀆起訴的警察,一審都宣判無罪。

游毓蘭點名被提名為司法院長、大法官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蔡秋明,檢調人員常把警察當成績效來源而「濫訴」,覺得自己可以藉此記上大功一件,「就好像那位被總統府提名為司法院長的蔡秋明先生,居然會說他是拉法葉案的功臣,不要來這套,檢察官,請你回頭看看你們手上,沾滿了多少警察跟警眷的血淚。」

游毓蘭提到,近來警察很努力的抓詐騙犯嫌,結果檢察官起訴後,有些人連關都不用關,這也是為何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出現5206個附議,提議將《貪污治罪條例》重罪小額分級化、小額圖利輕罪化,「救救基層軍警公教」。她也感嘆,警政署會說警員若被判決無罪復職後,停職期間的薪水也還可以再拿回來,但這些轉職去外送、當保全的警察,有多少人能熬過漫長的訴訟期間?

<cite>亞洲警察學會前主席、現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見圖)25日出席「警界悲鴿」記者會。(鍾秉哲攝)</cite>
亞洲警察學會前主席、現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見圖)25日出席「警界悲鴿」記者會。(鍾秉哲攝)

籲警政署修法 林國春:改白單大不了就是偽造文書

林國春則質疑,逕行舉發的白單並非紅單,白單在警界裡算「勸導單」並無法源依據,連他都可以隨意取得整本白單,而依照毒樹果實理論,沒有法律依據又要如何貪污入罪?「沒有法律依據,哪來的違反了《貪污治罪條例》?大不了就是個偽造文書啦,這個沒有造成任何人的傷害,請警政署回去好好考慮一下。」

林國春呼籲,從檢察官提出起訴,到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要經過準備庭、程序庭、辯論庭才宣判,若在直接證據、間接證據都還不明朗的情況下,應讓警察繼續工作,等到宣判確定有罪再停職,這樣才真正公正且客觀,「警察同仁的執行很辛苦,警政署應該站在依法論法的角度上面,為我們基層的同仁來發聲。」

林國春也說,有關白單爭議,2009年也有發生類似案件,當時法務部法律字0980025891號函釋,台北縣依函釋「經提起公訴第一審判決前,權責機關仍有審酌停權處分之裁量權限」,因此涉案的12名警員雖被檢方依涉貪污、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卻並未做停職處分,且最後全數無罪,但現在警政署只要牽涉類似案件一律停職處分,「請問這些同仁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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