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面前上演詐騙 詐團車手羈押禁見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地方法院一名法官十七日在法院附近某便利商店購買早餐時,發現商店內某男子形跡可疑,且身上攜帶的文書資料、工作證等物品,與平時審理案件之詐欺車手活靈活現上演,遂聯繫地檢署檢察官,檢察官獲悉立即通知縣警局虎尾分局員警至現場觀察、埋伏,並在李姓車手向被害人收取詐騙二十萬元款項後,當場予以逮捕,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指出,現年五十二歲李姓車手所屬詐欺集團係,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等名義進行詐騙,李姓車手復接受指示至前開便利商店,佯裝理財專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項新臺幣二十萬元。真是星該敗,活靈活現詐騙手法竟在審理詐欺車手法官面前上演,經聯繫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獲悉極為重視,指派檢察官彭彥儒偵辦,檢察官指揮虎尾分局員警不動聲色於該超商埋伏,並伺機逮捕李姓車手,且扣得偽造之合約書、收據、工作證、行動電話等物品。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李姓車手涉刑法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同法偽造私文書、洗錢防制法之洗錢未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呼籲民眾進行投資務必審慎,勿加入不明投資群組,以現金方式收取投資款項,幾乎均為投資詐騙,若民眾有受騙或發現疑似車手形跡,請儘速報案與政府共同打擊詐騙集團、減少國人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