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農保 張麗善促放寬標準
農業部3月初二度行文雲林縣政府,要求針對農民參加農保土地出租他人領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設置光電設施進行農保資格清查,原本雲林縣有近6000人受影響,經農業部重新計算確認,雲林縣清查人數為3204人,縣長張麗善呼籲中央研議放寬清查標準。
此次65歲以上老農農保資格不受影響,縣府19日公布審查原則,今年底前將完成清查。農業處長魏勝德說,農業部19日邀雲林、南投、彰化等縣市政府與農會辦說明會,雲縣府也將再邀中央下鄉向農民說明。
今年農保資格大清查是中央由2019至2022年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清冊勾稽出非農保本人申領,恐有出租他人耕作且未實際從事農作,列為清查對象。
農業處19日公布審查原則,農保被保險人與天災救助申請人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符合農保資格,或農民同時持有或承租其他從事農業生產農地也可保有資格,不符合上述條件將喪失資格。
至於出租農地給光電業者種電,若是畜禽舍屋頂型、漁電共生地面型仍有農業生產事實者,可保住農保資格;若已無實際農業生產者,農民須同時持有或承租其他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業用地。農業處說,地面型光電設施不得作為農民加保土地,若農民無法提供其他實際從農生產農地,應予退保。
張麗善說,農業缺工及高齡問題嚴重,政府一面鼓勵青農返鄉務農,另一面卻大舉清查農保,不利青農租地,衝擊農地使用率,甚至可能加速產生違規轉用,建請中央基於扶植青農及維護農地農用政策放寬清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