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外案!前調查官涉收賄500萬吃案 二審判12年
潤寅詐貸472億餘元案,檢調偵辦期間意外查出,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已退休調查專員郭詩晃在偵辦潤寅詐貸案期間,涉收賄500萬元「吃案」,涉犯貪污罪遭起訴;一審判處郭男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犯罪所得,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判,11日駁回上訴。可上訴。
檢調追查,潤寅負責人王音之於2017年3月間,涉透過洪姓金主交付500萬元給負責偵辦潤寅詐貸案的前調查官郭詩晃;郭詩晃除收下匯款,還加碼向洪男表達希望協助他升等的要求,之後,郭即未積極偵辦,2019年1月將案件改列參考資料;郭詩晃、王音之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將2人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一審判郭詩晃12年、褫奪公權6年,並追繳未扣案的500萬元;王音之認罪判4月,王女未上訴。
但郭詩晃一審聆判後長嘆一聲,口中碎念「冤枉」,之後他和檢察官都上訴。
高院認為,郭身為資歷豐富且承辦過同類型商業會計法案件調查專員,收取賄款後撰擬同意改列資料參考的函稿呈報調查局,並於函稿中刻意忽略該案可疑之處,草草撰寫與事實不完全吻合內容,掩飾潤寅集團各公司人員異常匯款,悖於一般調查實務,認定他刻意隱匿王音之犯罪,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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