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咬死柯文哲「吞政治獻金」?監察院:因為「學姊黃瀞瑩的帳」這樣報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監察院重罰374萬元,並沒入「政治獻金」5579萬3888元,遭在野黨質疑認定有問題。監察院說明為何民眾黨的「競選小物」不是「商業行為」,而是政治獻金的關鍵原因。
監察院表示,107年時,台北市長擬參選人柯文哲也曾遵法申報「募款小物」的收入及支出。根據107年8月18日一篇報導「學姊也來了!柯文哲半天募資4000萬 募款小物面交卻一度等嘸人」,內文提及「學姊黃瀞瑩也花了1000元參與募資,在下午2點多到場領取小物」。
因此,監察院事後查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發現可以看到柯文哲當年誠實申報黃瀞瑩所捐贈的政治獻金1000元「個人捐贈收入」。但監察院反問,「何以到了113年參選總統時,同為販售競選小物,就變成木可公司的『商業收入』,而非政治獻金?其間的差別,就在於柯文哲是否願意遵法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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