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鋒相對!黃國昌罵「垃圾週刊」不道歉 鏡週刊要告了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針對《鏡週刊》10日報導,辦案人員在柯的行動硬碟查獲8張鉅額支票影像,相關金流已全遭掌握,黃國昌卻稱其為「垃圾週刊」,為此,《鏡週刊》昨(11)日發出聲明要求黃國昌道歉,否則提告。由於黃國昌至今仍未道歉,《鏡週刊》今(12)日在臉書發出聲明,將對黃國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鏡週刊》表示,黃國昌多次以「垃圾」辱罵週刊及週刊報導,因道歉之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將對黃國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接著,《鏡週刊》說明,開始追蹤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弊案後,民眾黨主要幹部就對報導提出非常多的批評與指教。除了「不實報導」「科幻小說」「言情小說」乃至「鏡檢」,相信社會大眾都不陌生。週刊基於媒體監督的職責進行報導,後續引來被報導者的不悅及反彈,本為民主社會輿論運作之常態,週刊自有接受批評的雅量。惟在公共場合反覆進行抽象之謾罵,不僅誤解言論自由精神,也是非常不良的示範。

《鏡週刊》也說到,報導是記者透過查證後才出刊,記者對於報導的內容必須負擔文責,此乃眾所周知之事。民眾黨主要幹部每週對週刊報導的批評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提告,都是民主社會運作的狀態。但是表達意見並不得以粗鄙、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為之,「黃國昌先生的言行顯然屬於低價值言論,本刊為捍衛新聞自自由以及記者的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最後,《鏡週刊》強調,黃國昌為法律學者出身,近年挾其立委身分,對諸多公共議題發聲,具有極高之聲量。惟其言論卻以政治為首要考量,將國家法律拋諸於後。有關柯文哲主席所涉弊案之偵辦過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結論,企圖打擊司法威信脫免罪責,已完全背離法治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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