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打臉!金賽綸家屬聲明全文曝 收第二封存證信函「禁止聯繫金秀賢」
南韓女星金賽綸上月過世後,各種傳言不斷,家屬今(3/17)委託律師提告前娛樂記者、Youtuber李鎮浩「名譽毀損」,也再度揭露金秀賢公司的惡形惡狀,包括在寄出第一封存證信函催討7億韓元(約1483萬元台幣)的補償金後,又寄出第二封存證信函,要求金賽綸不得聯繫金秀賢,並寫明要她在期限內還款。
據悉,第二封存證信函是家屬在整理金賽綸遺物時發現。其委託律師提到,第二封信內還要求金賽綸不准再上傳照片到社群,若對金秀賢演出、正在熱播的《淚之女王》造成影響,將會追加追究責任。
金秀賢公司Gold Medalist日前指出,寄存證信函只是走形式,聲稱事前有告知金賽綸。
以下死者家屬律師的完整聲明:
刑法第250條第1項規定,殺人罪是指殺害他人者,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雖然我想以謀殺罪提告,但根據判例,名譽毀損並不屬於殺人行為,然而,希望法院在量刑時,能盡可能反映死者(金賽綸)的死亡,與YouTuber李鎮浩傳播虛假信息有因果關係,並予以嚴厲懲罰。
死者之所以在2024年3月24日上傳與前男友金秀賢的合照,是因為在收到金秀賢經紀公司的催債信後,抱著男方與此無關的心態,嘗試聯繫對方,但沒有得到回應,於是上傳了過去的合照,心想對方會聯繫自己。
但是,李鎮浩不知道受誰指使,否認死者與金秀賢過去的戀愛關係,甚至把死者描述成奇怪的女人,讓她陷入極度的精神痛苦,而不得不做出極端的選擇。
為了證明李鎮浩所言虛假,家屬不得不公開她與金秀賢的戀愛關係,並且為了做到這一點,不得不公開他們相關照片,要請外界見諒。
由於李鎮浩自死者去世後,一直在刪除舊影片,明顯是毀滅證據行為,因此強烈要求對其進行搜查扣押及逮捕調查。
接下來,說一下與金秀賢相關內容。
最初,為了證明李鎮浩所言虛假,死者家屬希望金秀賢承認兩人曾經談過戀愛,但金秀賢一再的虛假陳述,讓家屬更加難以接受,所以現在希望他能夠真誠道歉。
金秀賢經紀公司寄出第一封律師函後,死者本人便傳簡訊給金秀賢,請求「救救她」,但金秀賢並未聯繫,反而透過公司又寄了第二封存證信函。
金秀賢方面最近公開的聲明中,提到「由於背信等問題,不得不發送信件」,但實際上,在第二封存證信函,內容要求死者在指定期限內償還債務。
此外,內容還包括「不得直接聯繫金秀賢及其所屬公司演員」,以及「對於上傳照片的行為將採取法律措施」等威脅性內容。
可以想見,死者收到這樣一封存證信函會遭受多大的痛苦,無法理解為何金秀賢方面,現在才等待遺屬聯繫他們。
遺屬目前正在考慮將來對金秀賢方面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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