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碳足跡要點擬法制化 有效期由5年縮至2年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1日電)環境部擬將碳足跡管理要點法制化,最大變更為碳足跡有效期間由原本的5年縮短為2年。環境部表示,現在市場產品變化快速,如「手機每年都有1代新機」,希望各業者在碳揭露時能更公平。

環境部今天舉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環境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3月16日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配合環境部氣候署日前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為於過渡時期銜接,因此辦理此管理要點修正。

修正重點包含,參酌國際產品碳足跡標籤效期約1至3年,因此調整碳足跡標籤效期為2年;但理要點修正發布前,已申請碳標籤者,審核通過仍給予有效期限5年。

與會單位認為,有效期限由原本5年縮短為2年看不出依據為何,反而可能增加申請時的查驗成本;另外也擔心縮短期限反而增加查驗機構負擔、也更花時間。

農業部代表更說「增加成本不利推動農產品」,因此要求農產品給予特別優惠;更進一步提出「要排除生物性產品」,僅適用非生物性產品等。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主任秘書張文興表示,碳足跡制度國際上行之有年,由於現行查驗的聲明效期是2年,因此希望能將碳足跡效期一致化,過去只是行政規則,因此未強制要求,後續法制化後需要更細緻。

張文興說,首次申請主要包含輔導成本,目前正在考量業者再次展延時規劃流程簡化,期限部分也會都討論;也認為不一定業者都會將成本外部化。

至於農業部所提「排除生物性產品」的意見,張文興認為,現在各機關都是考量法規鬆綁,而不是額外區分;若特意分割會有原則、公平性的問題,後續衍生的衝突會比較高。

張文興進一步說明,修正是希望各業者在碳揭露時能更公平,也考量與國際上效期一致;加上現在商品生命週期普遍不長,如「手機每年都有1代新機」,5年間可能產品變動很大,加上現在國際上都強調減碳,很難想像業者不會在製程中因應微調。

張文興說,統計今年查驗機構有6家,另外還有相關單位正在申請認證成為查驗機構中,可以確定的是未來查驗機構會增加。

此外,張文興強調,若未來申請碳足跡的品項增多,會再依不同產品設計分級標示,企業也可納入ESG報告中,供市場、大眾檢視。(編輯:李亨山)1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