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台中2線3星警官酒駕 記大過調職處分
又見員警酒駕!台中市警局一名2線3星警官,9月底某日晚間酒駕被查獲,酒測值高達0.54mg/l,除了遭依法移送,市警局也嚴懲記大過並調職處分。
據查,該名劉姓警官為2線3星警務正,也曾擔任派出所所長職務,劉員9月23日周五晚間酒後仍堅持開車,車輛行經永春東七路與龍富十五路口時,遭轄區員警攔查聞到酒味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54mg/l,當場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
台中市警紀1、2年來拼拼出包,從林明佐勾結博弈集團涉貪,今年9月10多名員警涉嫌開假罰單遭搜索約談,10月有發生偵查隊長疑接受詐騙集團成員招待,與多名官警在摩鐵續攤,鬧得沸沸揚揚,相關人員都調職處分,如今又爆出警官酒駕。
對此,警察局表示劉員知法犯法酒駕依規定記大過調職處分,原單位第一層主管股長記過一次、第二層主管主任申誡一次。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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