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維區70天罰66件 中市加強宣導

台中市新增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包括水湳生態公園、中央公園及谷關風景區,自1月18日上路以來,2個多月共取締66件。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在市區取締66件不算少,將持續對營造廠商加強宣導,1至4期柴油大(客)貨車若違反規定,將處6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目前有登記柴油車分別為大客車3000多輛、大貨車2萬2000多輛,市府環保局新增水湳生態公園、中央公園及谷關風景區等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對象為1至4期柴油大(客)貨車,於今年1月18日起生效。

環保局指出,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措施上路70天以來,已累計取締66件,包括中央公園32件、水湳生態公園22件及谷關風景區12件。

陳宏益表示,中央公園、水湳生態公園位於市區,環境較敏感,2處公園合計取締54件不算少,包括會展中心也在管制區內,未來完工後,也會有其他開發案進駐,會持續對附近營造廠商加強宣導。

至於是否跟進其他縣市將醫院或學校納入空氣品質維護區?陳宏益說,會視市區2處空維區1年以上取締成效及是否易畫設出入口管制站等因素加以評估。另,台中港近年已率先管制大型柴油車,後續貨櫃集散站內使用無牌柴油曳引車擬納入管制對象。

環保局提醒,1至4期柴油大(客)貨車進出市區中央公園、水湳生態公園空維區,需具1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進出谷關風景區空維區者,則需具1年內排煙檢驗結果低於管制標準1.0m-1以下,違反者將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大型車最低罰款將提高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