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副院長樁腳行賄 山城農園餐廳1桌5000元宴飲
現任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競選幹部台中山城競選總部主委李光國、榮譽副主委蘇慶雲,及新社區復盛里里長柯廷蓁等3人,去年底為江競選立法委員期間,在新社區農園餐廳,以一桌5,000元價格,宴請環保志工26人,意圖賄選,檢方將3人依法起訴。台中地院審結,判處李光國3人1年7月到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緩刑5年,另向國庫支付各5萬到10萬元不等,均褫奪公權2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查出,去年11月間,山城競選總部主委李光國、榮譽副主委蘇慶雲(前市議員),及新社復盛里里長柯廷蓁等3人,安排復盛里地方環保志工26人,到新社知名客家餐廳西月湖農園宴飲,席訂4桌,每桌價格5,000元,意圖行賄投票人。經人檢舉,台中檢調前往相關人處所搜索、查扣物證,經偵訊後,李光國、蘇慶雲,及柯廷蓁3人各分別以50萬元、4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偵結起訴。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3人不否認上述事實,法官依違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判處李光國有期徒刑1年7月、蘇慶雲1年10月、柯廷蓁1年8月,均緩刑5 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3人另向國庫支付各5萬、10萬、5萬元,均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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