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1300萬判13年「南檢認為太輕提上訴」 郭信良回應了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涉市地重劃弊案,邀控索賄1,300萬元,台南地院判刑13年,但台南地檢署認為量刑過輕,故於今日上訴。對此,郭信良回應,重申自己沒拿半毛錢,內心真的是「五味雜陳」。
郭信良與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利用台南佃西重劃案,向業者廖堅志索1,300萬元。台南地院11月1日宣判,郭信良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未扣案犯罪所得650萬元沒收;高進見貪污9年,教唆偽證6個月、褫奪公權4年;廖堅志免刑。
台南地檢署今(28日)對郭信良、高進見與廖堅志提起上訴,南檢認為原審漏未審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郭信良、高進見也始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犯後態度惡劣,台南地院量刑過輕,顯然無法達到懲戒目的。
同時,南檢認為廖堅志是在檢方已掌握相關事證後才坦承相關行為,不符合「自首」規定要見,然原審判決卻依自首規定判決免刑,難認妥適;至於廖堅志涉及自辦市地重劃案中偽造文書罪嫌,檢方已另案偵辦中。
對此,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郭信良回應時再次強調,從未利用職務向任何人收取一毛錢,他更沒拿到半毛錢,現在內心真的是「五味雜陳」且感到辛酸,目前已提出上訴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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