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訴願會二度撤銷桃市府禁SRF入園處分 產發署:尊重市府後續審查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今天(4日)開會決議,第二度撤銷桃園市政府對於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業者的禁止入園處分。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表示,訴願會為獨立機制,多數委員皆為外部法律專家學者,尊重訴願會的決議,且為解決相關爭議,產發署會請當事業者遵守環境部預告加嚴的SRF環保規定,而2家業者也已承諾遵守加嚴後規範,經濟部並尊重桃市府後續在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限。
桃園市政府今年3月22日宣布,基於經濟部收回推薦函,台灣立方、可寧衛、立疆等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的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因此廢止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且經廠商提出訴願,經濟部隨後在6月6日撤銷桃市府處分,但桃市府仍是在8月8日再度發函撤銷這3家廠商的入園許可。
對此,經濟部訴願會4日再度開會,由2位政府代表、9位外部法律專家學者組成的11位委員,經過討論後,一致決議,第二度撤銷桃市府對3家業者的禁止入園許可處分。
經濟部產發署回應,尊重訴願會獨立機制的決議,而環境部近期已預告SRF空污排放標準、SRF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就料源、製程設備、產品品質、流向管制全面加嚴管理,並要求鉛、鎘、汞與戴奧辛的空氣污染排放,都得比照歐盟現行法令規定,且部分項目也較歐盟法規更加嚴格。
產發署指出,目前2家SRF業者,包括台灣立方、可寧衛,已公開承諾將符合加嚴後環保要求,產發署的立場是推動SRF、實踐循環經濟,並兼顧保護環境。在此次訴願會做出決議後,未來桃市府除了可依照環境部的加嚴標準來要求業者外,在業者設廠過程中,涉及到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經濟部也尊重市府的審查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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