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無障礙設施 華男告52家華埠餐館 店主批:敲詐勒索

華男再引ADA法案,提告第52家華埠餐館。(記者劉梓祁╱攝影)
華男再引ADA法案,提告第52家華埠餐館。(記者劉梓祁╱攝影)

過去多年,有超過50家的曼哈頓華埠餐館,被同一名華裔男子以缺少無障礙設施提告,要求賠款千餘元,但此舉引發社區反彈和爭議,批其濫用法律牟取私利;該男子近日再次向另一位商家發起訴訟,被告店主則指對方「敲詐勒索」,且部分指控基於虛假陳述。

位於茂比利街(Mulberry St.)30號的「Sam's Deli」,其店主連女士(Jenny Lien)自上月25日起,收到來自紐約南區法院(SDNY)民事法庭的訴訟文件,指店內未配備無障礙設施,需向原告賠款至少1500元。根據文件,提告者名為林國強(Lin Kwok Keung, 音譯),在過去九年已用相同理由控告51個商家。

文件顯示,自稱符合「1990年殘疾人法案」所定義殘疾的林國強,在提告前曾造訪「Sam's Deli」,但「被剝奪了完全和平等進入及使用設施的權利」。因此,他援引多條法律提告店家及房東,其中包含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紐約州人權法(NY Human Rights Law)和紐約市人權法(NYC Human Rights Law)。

稱被拒門外 受到歧視

林國強稱,自己頻繁光顧華埠餐館,但該店鋪將他「拒之門外」,感覺「受到歧視和傷害」。告狀指,入口有台階的「Sam's Deli」,未能提供坡道和殘疾人設施標誌,且多項商品位於較高的貨架上。控告書顯示,林國強家住羅斯福島(Roosevelt Island),但未表明在何時光顧本店。

連女士回憶說,從未見過提訴的華裔殘疾男子,否則「一定會上前幫忙」,她將林國強的說法稱為「無端的指控」,表示「自己什麼都沒做卻收到訴訟」,感到非常無助。來自越南的連女士說,自己英語不佳,並不知如何回應,目前正通過朋友尋找律師。

「Sam's Deli」售賣奶茶、三明治和荷葉蒸飯等餐食。儘管告狀稱其作「受歡迎的熟食店」,但連女士指,生意自疫情後便持續慘淡,自己沒有資金支付罰款和潛在的和解費用。林國強除要求千餘元賠償外,還希望法官追加罰金,並讓被告承擔法律費用,同時,他向法院索取「其他救濟」。

自2015年起,林國強便以相同理由提告華埠餐館,「Sam's Deli」為第52名被告。法庭紀錄顯示,案件數量在2019、2021和2022年為最多,分別為十、16、以及十起。過往被告包括「大旺」、「南華茶室」、「和平飯店」、「武昌好味道」和「波記潮州小食」等知名餐館。

多數商家「花錢消災」

本案為兩年內的第一起,其餘均已結案。多名曾被告商家表示,多數人抱著「花錢消災」的心態,選擇和解並簽署保密協議。他們認為,林國強的行為或可視作「詐騙和非法牟利」。當中,有商家也發現林國強從未到店或致電。在多數案件中,林國強要求1000、1500元等類似金額的賠償,知情人表示,和解金額範圍則多為數千至數萬元。51起案件中,僅有四個店家選擇反告。

連女士也說,「這就是敲詐勒索。」她還發現,林國強在告狀中使用的是已停用的公司名稱「Sam's Daily Deli Inc.」,其早已改為「Sam's Fresh Deli Inc.」。該說法與州府紀錄一致。法律人士表示,如果律師明知客戶基於虛假指控提出控告,這「既不道德也可能為非法」。

在林國強提出的近乎所有訴訟中,其都由律師韋茨(Ben-Zion Bradley Weitz)代理。據法庭文件,韋茨的登記地址為佛州阿文圖拉(Aventura)。

華埠商業改進區(Chinatown BID)行政總監陳作舟則表示,未來或會使用「下州地區振興計畫」(DRI)資金,幫助商家增加無障礙設施和進行房屋審計,後者可證明場地難以改造,供法官參考。

收到告狀後,連女士購買了輪椅坡道,還在入口張貼了殘疾人服務標示。她說,「我一直很尊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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