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案若未通過 劉建忻:下個挑戰是關務、身障特考辦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7日)審查明年度考試院預算等案,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坦言,考試院現階段處於看守期間,為尊重第14屆考試院的權責,已暫停進行法案審查及重大政策決定。立委關切「看守期間」的影響及因應,劉建忻說,明年的公務員初等考試等3項考試已用權益措施處理,但接下來的挑戰是後續考試辦理。
第13屆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在今年8月底屆滿,立法院近日開始審查第14屆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人事同意全案,將在12月17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7日審查明年度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預算等案,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口頭報告時坦言,考試院現階段處於看守期間,為尊重第14屆考試院的權責,已暫停進行法案審查作業及重大政策決定,但各單位仍克盡職責使行政業務如常運行,以不影響為民服務品質為優先。
他表示,未來待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上任後,將繼續推展各項施政,積極扮演好國家人力資源部門的角色。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時,關切考試院進入「看守期間」的影響及因應,劉建忻說,先前考試委員在8月底屆滿前,已提前請辦明年公務員初等考試,以及醫師牙醫師、護理社工的專技人力考試,這部分已用權益措施處理,但接下來的挑戰是預計在明年4月辦理的關務跟身心障礙特考,今年12月24日開始報名,當時8月底無法處理的原因是,因為不可能提前清楚掌握到人力需求。劉建忻:『(原音)(沈發惠:有關考試委員的人事同意權,在這次審查,假設都沒有通過,馬上明年第四考試?)會有法制上的困難。典試法規定,由院長合提典試委員長,就這個部分是法制上面比較難突破的部分。』
沈發惠說,考試院日前修訂「考試院會議規則」,增訂院會於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時出缺時的運作方式與權責範圍,這是否存在合憲、合法的問題?劉建忻說,他們現在不是13屆、也非14屆,所以後來考試院會議都由日期載明會議名稱,僅能處理緊急必要事項,比如典試法中要求必須經過院會的議案,讓典試程序繼續往下走,以及跨院的會銜案,比如運動部修法,牽涉到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必須要考試院會銜,院會是考試院的決策機制。
沈發惠提到,由於考試院長出缺,這段期間發出的及格證書,印的是考試院長出缺文字的證書,未來是否可以補換發證書,劉建忻指出,證書只有一個版本,因為跟發出日期有關,所以不能再換發另一個版本,遺失的話就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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