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申訴怎麼做?職場霸凌定義為何?職場霸凌蒐證要注意什麼?
職場霸凌無所不在!有些人遇到職場霸凌,會因為害怕選擇息事寧人,但卻導致霸凌情況日益惡化,甚至讓自己身心狀況拉警報。究竟職場霸凌定義是什麼?職場霸凌申訴管道、流程是什麼?遇到職場霸凌,蒐證時又該注意什麼?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教你一起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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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定義是什麼?法律怎麼規範?
根據法律百科資料所示,目前我國現行法規,對於職場霸凌尚無定義性規定,不過已有法院判決及行政機關的行政指導,有類似的定義可供參考。
舉例來說,在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竹勞小字第4號民事判決中,法官高敏俐提到,職場霸凌意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
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76號民事判決,法官絲鈺雲亦指出,「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藉由連續且積極之行為,侵害人格權、名譽權、或健康權等法律所保障之法益,亦即必須達到社會通念上認為超過容許之範圍」,才能稱為職場霸凌,並非同事間相處偶爾有摩擦、衝突、不愉快、疏遠就能構成職場霸凌。
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另說明,職場暴力危害是指「勞工於職場上,遭受主管或同事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優勢予以不當之對待,或遭受顧客、服務對象、其他相關人士之肢體攻擊、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霸凌或暴力事件,致發生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甚而危及性命等。」
雖然職場霸凌常發生於上司對下屬,但台灣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中提及,「職場霸凌態樣繁雜,職場霸凌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間,重點在於受霸凌者本身是否受有身心壓力,或有人格遭到否定之羞辱感受。」
綜合上述說法,我們可以大致歸納出,職場霸凌定義為:勞工在職場上受到其他個人或群體,藉由權力濫用或職務優勢,持續對被霸凌者造成冒犯、威脅而產生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
職場霸凌申訴管道、流程是什麼?
律師林少尹指出,遇到職場霸凌,可藉由行政、民事、刑事三面向主張權利。
行政
可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雇主採取預防措施。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並據實執行;勞工人數未達100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按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雇主應針對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建立標準處置流程,明定申訴或通報管道及後續處理機制,提供當事人通報單(如職場不法侵害通報表)、電子郵件、專用電話等通報管道,讓勞工在碰到職場霸凌時,可以即時向公司專責部門進行申訴。
一旦當事人(被職場霸凌的勞工)通報專責部門或人員,應於24小時內填寫職場不法侵害通報表;由專責人員視案件樣態通報外部單位(詳細名單請參考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相關協助資源
)、成立處理小組、協助當事人安置或就醫,並通知雇主或高階主管;後續再進行工作調整建議、提供心理輔導、給予醫療協助,進行勞資協商與爭議調解、法律協助、內部相關懲處,並依據勞工健康服務相關專業人員建議,進行工作調整。倘若公司沒有相關機制,勞工也可以向全國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民事
在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或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為兩年。
刑事
刑事部分,霸凌者可能觸犯傷害罪、恐嚇危安罪、公然污辱罪及誹謗罪,但須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職場霸凌蒐證要注意什麼?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台北電子報第47期建議,要是不幸遇到職場霸凌,勞工朋友可以從「實際行動」和「心理調適」兩個面向著手自救:
實際行動
向同事尋求建議及支持。
尋找其他同樣遭受霸凌的同事,一起跟霸凌者當面對質,向霸凌者明白表達不滿,並向霸凌者展現被霸凌者結盟的意向。
聯合其他同樣被霸凌者,向工會、福委會、員工健康部門、員工諮商部門投訴。
聯合其他同樣被霸凌者,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並索取公司中與制止霸凌行為相關的政策或法令(國內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若公司沒有相關資料,則可試圖蒐集其他公司的相關資料。
盡可能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記錄霸凌者的霸凌行為,當作證據。
找出自己過去的績效評估結果,證明遭到霸凌並非因為自己的工作表現不佳所致。
請同事誠實評估被霸凌者(你)的為人、工作表現,證明被霸凌者(你)並非自身有問題,才會遭到霸凌。
做身心健康檢查,證明霸凌現象已造成被霸凌者(你)的身心健康受損。
法院判案講求證據,除了要盡可能蒐集、留存職場霸凌的證據,也要注意取證過程是否違法,並了解相關提告時效,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果取證過程有瑕疵,就不一定能作為證據使用。舉例來說,不少民眾會以錄音方式自保,但偷錄音、偷監聽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15-1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4條,友善提醒,私下錄音務必出自合理目的、最好在公開場合進行錄音,並且不要隨意散播錄音內容。
心理調適
跟諮商師或公司健康部門的醫師約時間,詳細陳述你遭遇到的霸凌經驗,減少個人的壓抑和壓力。
在專業醫師的建議下適度服藥,以減輕生理病痛。
盡可能維持均衡且健康的飲食,以保持個人戰力。
請諮商師協助排解因霸凌而產生的各種情緒。
做一些能放鬆身心的活動。
要有在工作場所以外的朋友,他們更容易站在你的立場上體諒、傾聽。
在下班後做一些能讓自己感到愉快的事情。
盡量保持幽默感,並善待自己。
跟關切職場霸凌的相關社福機構保持聯繫,或在工作之外尋找有共同經驗的朋友、部落格、社群,增加交流。
職場霸凌精神賠償金額有多少?
精神賠償(又稱精神撫慰金)是一種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主要規範於民法中,當發生職場霸凌,被霸凌者可按民法第184條、民法第195條舉證,向霸凌者請求賠償;若雇主縱容職場霸凌,依民法第188條、民法第483-1條,也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由於精神賠償沒有明確的金額標準,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雷皓明表示,法官在審理精神慰撫金的額度時,會先參考精神賠償證明(如受傷或後遺症診斷證明、妨害名譽的地點場合、散布的內容、造成的損害等),評估精神損害與案件是否有因果關係,再衡量雙方當事人的社經地位、收入、年齡來計算精神慰撫金,並進一步評估原告提出的精神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民事求償之外,被霸凌者若遭受恐嚇、威脅、言語侮辱、肢體攻擊,也可直接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詳細Q&A可參考司法院解釋。
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要是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向雇主要求資遣費。
職場霸凌雇主該怎麼預防?違法罰則為何?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提醒,雇主要預防職場霸凌,應加強行政管制措施、緊急通報及制止機制,並定期檢點單獨工作或夜間工作的作業內容。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亦提及,雇主應妥為規畫、採取必要的措施,預防勞工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且經通知限期改善卻未改善,可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勞工發生職業病者,雇主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規定,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註:如勞工因職場霸凌而罹患精神疾病者,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20條規定:「被保險人罹患精神疾病,而該疾病與執行職務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由此可知精神疾病亦為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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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記者:吳怡萱、陳昭容
核稿編輯:廖梓鈞、游婉琪
參考資料
※什麼是職場霸凌?遇到職場霸凌可以怎麼作?(法律百科,侯嘉偉)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竹勞小字第4號民事判決(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76號民事判決(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勞動部)
※全國勞工主管機關(勞動部)
※職場霸凌的認識與自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台北電子報第47期)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第三版)(勞動部)
※職場不法侵害通報表(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相關協助資源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精神賠償每天講你真的知道是什麼嗎?精神慰撫金詳解!(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雷皓明)
※被害人要請求賠償,可經由什麼途徑獲得賠償?(司法院)
※職場霸凌STOP!未落實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最高可罰30萬!(臺北市勞動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