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有序 20路段列取締熱區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行人友善政策有成,十二月最新統計,每十萬人死傷數,排名本島第三低,十一月起啟動第二階段「行人有序」專案宣導,一一四年一月一日到二月二日勸導併執法,二月三日到四月三十日嚴正執法,市警局編排易發生行人事故路段(口)二十處加強宣導、執法取締。
市警交通警察大隊隊長楊永泰表示,行人交通安全,應養成於過馬路時先「停、看、聽」的習慣,降低事故發生;加強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勸導、取締,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五百元罰鍰。
行人友善政策,第二階段「行人有序」專案,如遵守行人號誌不闖紅燈、確認秒數再通過、行人走行穿線,路段中間不穿越,特別是走路不滑手機等,持續減少行人交通事故、降低行人死傷人數。
基隆市政府今年十一月起宣示啟動第二階段「行人有序」政策宣導期,一一四年一月啟動勸導執法期,二月三日到四月三十日嚴正執法期,市警局為確保行人用路安全,規劃辦理推動「行人有序」專案工作執行計畫,藉以提升行人安全意識、精進行人交通安全,讓行人養成於過馬路時先「停、看、聽」的習慣,杜防事故發生,打造基隆市成為溫暖有愛的行人友善城市,四月三十日以後將視執行成效延長。
同時,警方選擇全市易發生行人事故路段(口)二十處,初步重點路段為孝四路南站公車站、南榮路十六-一號洗腎中心前、信二路停車場前、信二路基隆醫院前、光明路全聯前、八堵車站前、安一路一百巷口、基金一路郵局前、仁一路玉兔橋前及信一路五十七號前,以及市場人潮穿梭熱點,每日編排專責警力加強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勸導、取締,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處五百元罰鍰,並按執行成效每月滾動式修正,精準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