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慘了!內線當沖賺1222元 丟鐵飯碗還要被關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前調查官楊肇忠被依內線交易罪判刑1年6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前調查官楊肇忠被依內線交易罪判刑1年6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前調查官楊肇忠被依內線交易罪判刑1年6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調查局前調查官楊肇忠利用偵查群聯電子案時,通知股市作手鄧福鈞放空群聯股票,不法獲利近千萬元。楊又利用中信金土地交易疑案發動搜索,內線交易長紅建設的股票,當沖獲利1222元。高院更二審楊被依內線交易罪,判刑1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檢方調查,2016年6月間,特偵組針對中信金土地交易疑案發動搜索,發現搜索當天,中信金控及長紅建設的股票交易量均有異常現象。同年8月間,新竹地檢署偵辦「群聯電子」假帳案,搜索時又發生群聯股票及認售權證竟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現象,懷疑有人洩密進而展開調查。

案經調查,2次搜索行動均有參與的北機站資深調查員楊肇忠涉有重嫌。楊男因投資股票嚴重虧損上千萬元,為清償債務和交割款,利用辦案時得知鄧福鈞是市場主力,主動聯繫要求借款100萬餘元,事後為了回報,才洩漏偵查秘密,不僅趁機提前買賣長虹建設股票,還傳LINE以及饅頭人貼圖,警告股市炒手鄧福鈞「不要碰IC設計」,讓鄧男放空套利875萬餘元。

楊男則自中信金土地交易疑案中,於執行專案前,先行以融券賣出1張長虹建設公司股票,再以融資買進,當沖內線交易獲利1222元。

一審北院認定楊男觸犯圖利及洩密罪,合併判刑3年2月;鄧男被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院酌減刑度,依圖利罪改判楊男1年6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洩密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鄧男內線交易罪,改判1年6月,楊、鄧不法所得均宣告沒收。

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認定圖利罪無罪,依內線交易罪判楊1年6月刑,楊男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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