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遭聲押禁見!涉貪污重罪 另有12名被告交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另被檢舉濫用公款涉貪,檢調昨天(10日)兵分22路進行搜索,共計帶回23人,並陸續於今天(11日)凌晨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以及政府採購法等共5罪,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而另外12名被告則分別以3萬到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則為證人請回。

據悉,北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11月4日在辦公室輕生後,被爆出生前遭到分署長謝宜容霸凌,新北地檢署21日剪報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為被告進行調查;事隔數日,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也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謝宜容過失致死、挪用公款送禮、辦公室裝潢涉貪等案,最高檢核定移轉由新北地檢署管轄偵辦。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天(10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謝宜容住處、相關被告住處及辦公處所進行搜索,共計帶回謝宜容在內的23名被告、證人,並於今天(11日)凌晨1時許,分別移送至新北地檢署複訊。

而檢方複訊後,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12名被告則分別以3萬元到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外10人則為證人,複訊後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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