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到校抓小六生 盧秀燕批「不適任老師」!基層教師嘆誰能幫老師出頭?
台中某國小學生3月間在校園以樂樂棒打老師,衍生被警察帶走爭議,市長盧秀燕震怒下的一句「不適任老師」,並要求教育局重懲重罰,引爆基層教師怒火。上萬則留言湧進盧秀燕臉書。盧秀燕後坦言太早下結論,並向該名老師致歉,再發3聲明,直指校方和警方在程序確有瑕疵,市府會再調查釐清事實並加強改正。
今年3月底,台中市某間國小1名六年級學生在體育課和老師發生衝突,他用手上的樂樂球棒打老師;隔天學生雖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不滿學生的道歉態度,決定報警處理,警局派人入校「抓人」,將師生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還將學生函送少年法庭。
盧秀燕怒斥教師不適任、校長領導無方,基層教師炸鍋,上盧秀燕臉書留言,指被打的人反成被懲處的人,讓教師情何以堪,教師團體請市長收回「不適任」說法。
盧秀燕在臉書發文表示,教養孩子真的不容易,身為家長,完全能體會過程中的辛苦,在議會資訊不明的狀況下,對於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校方和警方在程序確有瑕疵,依法不是現行犯,警察不應該直接將孩子帶走,孩子必須在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下才能到警察局,市府會再調查釐清事實,加強改正。
盧秀燕指出,校方與警方面對此類特殊案件缺乏經驗造成疏失,已責成市府針對這類極少數案例訂出清楚SOP,協助學校、家長與老師在未來遇到類似情況時有依循標準。持續關注孩子的心理輔導,協同各方的力量讓類似情況不再發生。
基層教師大吐苦水,「老師其實常常被學生霸凌,且相較老師霸凌學生一定被告、且馬上見報,若學生霸凌老師,誰能幫老師出頭呢?根本沒有人會幫他出頭。」
另名老師說,因學生經常遲到,唸了他幾句,結果引起家長不滿,透過關係找人撂話、提告;雖然沒有告成,但事後已心灰意冷,提前退休。
律師呂秋遠臉書發文表示,這件事警方確實有錯,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未滿12歲的兒童,如果觸犯刑法,必須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知家長以及兒童所屬學校,並聯繫社政機構介入,由社工評估後續處置,偏向轉介性質。
因此,這件事原本就不能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讓兒童進去警察局,更別說穿著制服、開警車進入校園,在程序處理上確實有重大違法之處。未滿12歲兒童的犯法已經除罪化,警方對於修法後的處理方式難道不瞭解?
呂秋遠指出,況且,本件不是現行犯,就算要約談,也只能發通知書,請家長帶孩子到警察局,而非直接從學校帶走,即便經過家長同意也一樣,為何警方會穿著制服直接把孩子帶走?
呂秋遠說,對於媽媽市長對於校方的指責,完全不能接受,她說自己非常痛心,孩子已經道歉,老師還追究、不放手更報警,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痛批老師是「不適任老師」,「請問媽媽市長,りしれ供さ小?」為什麼「老師」,就不能提告?被打被罵,也應該因為是老師,所以本於教育學生的理念,不能提告?
呂秋遠嘆,學生犯法,老師提告,這有什麼不對?會用棒球棍毆打老師,這不應該找家長一起來面對與解決嗎?如果不提告,家長會在意嗎?加諸在「老師」這個職業的不合理要求,仍然令人不敢恭維。也不用要求這個社會對老師要多崇敬,但是至少別讓老師「賺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