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砸6300萬買房贈弟!貸款還沒繳完竟被賣了 弟被抓包惱羞反告姊

中國廈門一名張姓女子對弟弟疼愛有加,總是大方給予弟弟經濟上的幫助,甚至在婚後買了一間房子贈與弟弟,弟弟卻把張女的寵溺視作理所當然,悄悄以人民幣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的價格將房子賣出,張女得知後決定撤銷贈與,氣得弟弟將張女告上法院。案經審理,法院認為,當初張女贈與弟弟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弟弟名下,所以駁回弟弟的起訴。

▲ 張女買了一間房子贈與弟弟,弟弟卻偷偷賣房且不願分錢,還將張女告上法院。(示意圖/ENews)

綜合陸媒報導,張女因擔心弟弟沒有房子,毫不猶豫地將名下的房產贈與弟弟一家人居住,雖然張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弟弟,但雙方並沒有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弟弟突然萌生了賣掉房子的念頭,於是多次催促張女還清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60萬元)的房產解押款,並註銷抵押登記,但張女並不同意,隨後弟弟直接以張女的名義,開價人民幣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將房子賣給一名林姓買家,對方約定分3期付款,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60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0萬元)轉入弟弟的銀行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550萬元)則轉入張女的銀行帳戶,但該銀行帳戶的提款卡由弟弟持有,結果張女得知弟弟擅自賣房後,決定撤銷贈與,氣得弟弟將張女告上法院。

弟弟認為,既然張女已經把房產贈與他,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間房子,賣房得到的人民幣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應該歸他所有,張女則應該負責還清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60萬元)的房產解押款。

不過,法院認定,由於當初張女贈與弟弟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弟弟名下,所以張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最終駁回弟弟的訴訟請求。

更多eNews報導
黃鴻升41歲冥誕!99.5萬人忘不了他 網湧「最後貼文」刷留言
愛妻在麥當勞打工!林昱珉「1句話」她秒辭職 網讚:霸氣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