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八成民意反廢死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憲法法庭不受民意約束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2/11)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針對憲法法庭9月宣判死刑部分合憲,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出,超過八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台灣目前有37名死刑犯未執行,毫無人性、可惡至極的案件比比皆是,憲法法庭先前判決加嚴死刑難度,詢問大法官是否有傾聽民意?對此,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表示,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也不受民意拘束,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同時維護權力分立與制衡、保障憲法基本權利。
新國會智庫上月公布最新民調,結果顯示,台灣民意對實質廢死判決的強烈不滿,不只八成以上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及實質廢死,更有65.8%民眾支持在2026年舉辦「反廢死公投」,57%受訪者更直言應修憲限制大法官權力。
麥玉珍遂以此數據詢問陳運財,大法官是否有傾聽民意?陳運財回應,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也不受民意拘束,相關個案應該考量情節是否重大,其他因素也包括犯案動機與目的,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基本上都是從憲法角度進行審查,並不從事個案事實的認定工作。
麥玉珍再問及,大法官身為最高權威,也是人民最後的希望,現在的司法判決不公不義,大家已經對司法徹底失望,未來如何重拾民眾法信任?
陳運財表示,大法官解釋憲法包括立法事實的基礎必要性,還有涉及干預人民自由權利的程度範圍,乃至於比例原則的審查,尤其是立法事實的基礎必要性,這個部分必須考慮到民意動向。他重申,「不過民意並不拘束大法官」,畢竟大法官要維護權力分立與制衡,還有保障憲法的基本權利。
陳運財在書面報告時提到,他尊重憲法法庭先前作成「113年憲判第8號判決」的見解,維持死刑制度是立法政策形成的問題,對於故意殺人行為適用死刑的要件,就罪責方面應屬最嚴重犯罪情節,其踐行的刑事程序,也應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
陳運財認為,死刑存廢是重大的刑事政策公共議題,必須多方綜合考量死刑的嚇阻效果、被害人家屬的感情、替代死刑的配套措施是否充足,還有輿論動向等因素,建議在法制面首要強化被害人法律扶助、補充詢問證人和被告,還有科刑的意見陳述等程序參與權。
陳運財強調,未來在實務運作方面,應提升死刑案件的實質有效辯護功能,司法及法務機關也應提供更多誤判的案例教材,還有死刑執行程序等資訊,促進公民理性對話,才能有助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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