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所業主告周邊5華裔屋主 居民持續抗爭

布碌崙當地居民繼續抗議建U大道遊民所。(記者胡聲橋╱攝影)
布碌崙當地居民繼續抗議建U大道遊民所。(記者胡聲橋╱攝影)

超過100名布碌崙(布魯克林)華裔居民25日繼續抗議U大道遊民所,阻止開發商和施工人員進入擬建遊民所場址。業主和開發商則於24日,提告居住在遊民所後面街道的五名華裔屋主,因為這些屋主拒絕開發商在自家後院搭建建築防護設施。這些被告同時參與了抗議,他們表示,將可負擔住房改成遊民所,絕對不能接受。

25日清晨起,100多名華裔居民高舉抗議牌,繼續在位於羊頭灣U大道科伊爾街(Coyle Street)2134號的遊民所大門前抗議。抗議者大多為居住在遊民所周圍的華人,以長者為主,他們自帶座椅,和平示威,抗議在不通報社區的情況下,將遊民所造在自家門口。與此同時,不少民眾為抗議者送來食物和飲用水,有的還送來盒裝午飯,出錢出力支持抗議者。

抗議者卓女士介紹,25日上午,開發公司的一名代表試圖進入遊民所,但遊民所已被帳篷和抗議者圍住,無法進入,這名代表於是撥打911報警,61分局警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這名代表與抗議者僵持了一段時間,最終未能進入遊民所場址。

卓女士還說,25日早晨如24日,開來兩輛垃圾車,但在抗議者的阻止下未能在遊民所場址清理與運走垃圾。

遊民所門口在24日還貼出了市樓宇局的一份告示。告示稱,樓宇局人員針對投訴,於24日11時10分試圖檢查遊民所場址,但無法進入,這份通告要求業主提供一個可以進入場址的時間,否則樓宇局將通過獲得「進入令」的方式檢查建築。

遊民所場址的業主及開發商,24日還將居住在場址後方的五名華人居民告上了布碌崙高等法院。原告律師在起訴書上說,業主開發的是一棟「混合用途的多家庭住宅樓」,目的是為了「緩解可負擔住房危機,為帶孩子的家庭提供過渡住房」。雖然原告沒有用「遊民所」的字眼,但建遊民所的意思已經很明顯。

原告稱,他們需要在鄰居的地產上安裝建築保護措施,以符合建築規章,且被告與他們已簽合同,但如今被告不讓開發商進入他們的房產,原告要求對被告下達禁制令,使被告無法阻止他們搭建建築防護設備。原告還認為被告的行為給業主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要求給予賠償。

五名被告均是福特街(Ford Street)居民,他們的後院與遊民所場址接壤。也住在福特街的抗議者王先生表示,自己請假來抗議,23日晚,他在停靠於遊民所大門前的汽車內度過。居民都是在被告知所建為可負擔住房的情況下才簽協議的,現在可負擔住房變成遊民所,這些居民當然無法接受,大家將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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