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實質廢死」改判首例 新竹逆子縱火燒死8親人二審逃死理由曝

新竹8死縱火案,陳彥翔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新竹8死縱火案,陳彥翔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發生在2022年造成8死的新竹輪胎行縱火案,一審判處死刑的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今(11日)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為憲法法庭限縮死刑適用後,首例死刑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的案件。全案仍可上訴。

案發在2022年6月15日晚間,染上賭博惡習、事業不順的陳彥翔,與父母發生嚴重爭吵,憤而衝出家門購買汽油,返回家中縱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包括陳彥翔的母親、妹妹、大嫂、小姪女,以及陳自己的妻子、3名子女,總計共8名親人全都被燒死,只有父親逃出,以及大哥在外隔離,兩人倖免於難。

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在憲法法庭今年9月作出判決限縮死刑適用之後,高院今二審宣判,法官認為,陳彥翔當時在現場主動稱「我縱的火」,並哭求警員救火,「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至於日前引發白玫瑰運動、10年前姦殺師鐸獎女教師的劉志明案,歷審都被判死刑,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由於最高法院是「維持」更四審判決並非「改判」,因此今天陳彥翔縱火案,是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後改判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