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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求刑8個月

南部中心/洪明生、陳芷萍 屏東報導

屏東墾丁核三廠這個月六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核三廠未通知鎮民疏散,憤而開車衝撞大門,駐衛警一度拔槍。屏東地檢署以涉犯刑法,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嫌,提起公訴,請求法院重處8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以免有人模仿。

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求刑8個月
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求刑8個月

屏東墾丁核三廠六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未通知鎮民疏散,開車衝撞大門,遭屏東地檢署起訴,求刑8個月有期徒刑。(圖/民視新聞)

墾丁核三廠這個月六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未通知疏散,一氣之下,開車到核三廠,遭到駐衛警阻擋,沒想到他竟然開車去撞鐵門,員警喝令下車,趙記明不甩,員警一度拔槍警戒,雙方僵持不下。事後檢察官介入偵辦,認為趙記明的行為已經嚴重妨害員警執行公務,將他提起公訴。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育銓表示,已涉犯刑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嫌,提起公訴,為避免發生模仿的效應,兼衡國家司法權的有效行使,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維護,請求法院從重量有期徒刑8個月。恆春鎮代表會主席趙記明回應,雖然對求刑八個月有些訝異,但乃尊重司法後續判決,作出不好的示範,在此向大家說聲道歉。鏡頭前再度三鞠躬道歉,趙記明強調,雖然衝撞是不好的示範,但整個過程是為了凸顯核三廠長期對恆春半島居民安全上的忽視和不負責任。但法官可不這麼認為,反倒覺得趙記明的行為透過媒體傳播,造成輿論譁然,為了避免有人模仿,所以建請從重量刑。

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求刑8個月
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求刑8個月

屏東墾丁核三廠六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未通知鎮民疏散,開車衝撞大門,遭屏東地檢署起訴,求刑8個月有期徒刑。(圖/民視資料)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育銓指出,趙記明為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為國家民意代表,對於核三廠是我國關鍵基礎設施,及核三廠駐守員警相關業務執掌應知之甚詳,本應理性問政,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及相關法定職權,在合於法合於法律的前提下,去展現表意自由來解決問題,但是嫌犯捨此不為,以激烈的衝撞方式,竟以衝撞大門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恆春鎮代表會主席趙記明指出,無論後續判決如何,相信核三廠這次的鬆散及忽視當地居民安全通報自律,會更受到外界的重視。檢方罕見從重量刑,希望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機關的同時,本身行為也得要合乎法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原文出處: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求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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