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縱火燒死8人命逆轉逃死 高檢署認「應判死」將上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方痛批陳彥翔「罪無可逭」應判處死刑,將上訴。(圖/資料畫面)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案8死慘劇,兇手陳彥翔一審被判死刑,二審獲改判無期徒刑,各界譁然。家屬痛批「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台灣高等檢察署表示,陳彥翔有直接殺人故意「罪無可逭」應予判處死刑,將由檢察官收到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高檢署表示,陳彥翔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及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犯意,縱火殺害8名親友,檢察官認為陳男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導致有8位被害人死亡之罪行,已經符合憲法法庭113釋字第8號判決所示,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刑「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無以實現正義「應予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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