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縱火燒8人免死!律師揭「這個but」是關鍵

社會中心/柯美儀報導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案,造成8人死亡慘劇。(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案,造成8人死亡慘劇。(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案,造成8人死亡慘劇。(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的男子陳彥翔,一口氣燒死了8個家人,一審被判死刑,二審獲改判無期徒刑,各界譁然。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陳彥翔因為「自首」,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陳彥翔縱火殺害8名親友,一般情況下一定死刑的,「but,就是這個but,刑法第62條有『自首』規定,陳男在警察沒發現縱火的情況下,自己承認,就成立自首。」

林智群說明,「自首」原本規定是「應減刑」,後來發現有些犯罪者殺人、撞到人後,第一時間不是將對方送醫,而是跑去警察局自首,這種情況根本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所以後來就修法改成「得」減刑。

陳彥翔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陳彥翔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陳彥翔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林智群指出,回到這個案子,陳男成立自首,那法院要不要給他減刑呢?就是看他自首的動機是什麼,陳男是後悔自己行為,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林智群說,一堆人說這個案子是法官、律師都支持廢死,其實這個案子跟廢死沒什麼關係,而是要不要因為「自首」給一次減刑的問題。

陳彥翔於2022年6月15日與父母爭執,購買汽油後朝自家一樓輪胎行潑油縱火,燒死媽媽、妹妹、大嫂、姪女,以及妻子、3名親生子女,一審被判死刑,二審獲改判無期徒刑,這也是憲法法庭9月針對死刑釋憲,限縮判處死刑要件後,首案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案件。

對此,高檢署表示,陳彥翔有直接殺人故意「罪無可逭」應予判處死刑,將由檢察官收到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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