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亞亞鼓吹武統論 檢察官:言論自由的界線是國家存續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陸配亞亞在社群平台上鼓吹武統言論。(圖/翻攝自亞亞在台灣抖音)
陸配亞亞在社群平台上鼓吹武統言論。(圖/翻攝自亞亞在台灣抖音)

▲陸配亞亞在社群平台上鼓吹武統言論。(圖/翻攝自亞亞在台灣抖音)

中國籍配偶劉振亞因多次在社群平台「亞亞在台灣」拍攝影片,鼓吹武統言論等言論遭到檢舉,移民署已先依法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要求她在24日前離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發文指出,言論自由有界線,界線就是國家存續。

檢察官林達在臉書發文,中華民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是以不動搖中華民國之存續為前提。只要言論內容沒有去動搖中華民國之存續,那言論就可以受到保障。如果中華民國都無法存續了,怎麼保障她的子民的言論自由?所以,如果你想要中華民國保障你的言論自由,首先你就必須捍衛她的永續存在。所以言論自由有界線,界線就是國家存續。

你不可能又要毀滅這個國家,又要這個國家保護你讓你去毀滅她,這就好像,你不可能要邀請惡霸來殺自己父母,又要父母保護你可以邀請惡霸進門來殺父母的權利。這不合理,也不合邏輯。

更不可能有人先拋棄生父母,跨海來懇求收留認養,又要叫生父母來砍死養父母,又要養父母保護你可以開門,讓生父母進門來砍死養父母!世間哪有這種道理?這也不合法律邏輯。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言論自由應要有界限。(圖/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言論自由應要有界限。(圖/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言論自由應要有界限。(圖/資料照)

林達表示,陸配何建華收中共的錢在台發展組織,鼓吹中共併吞台灣,證據確鑿,一審法院竟以言論自由而無罪,我為辨明言論自由的界線,上訴書寫了一萬多字。但很遺憾,二審法院兩周前還是判決無罪,高檢署前天正式宣示將會上訴三審。

早先的王炳忠案,法院對於為中共發展組織之犯罪行為,還無端添加了:行為須有「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時,才可處罰!把整個法律架空。法院見解幾乎淪為,發展組織只要還沒「動刀動槍」,就是無罪!我很難想像,中共人民法院的國安法,也採這樣寬容言論自由的見解?

林達強調,這些言論自由的謬論,凸顯了許多法官對言論自由界線與國家安全的缺乏認知,也凸顯了國內法學教育長期忽視國安法制的後遺症,更凸顯了台灣民主化以後,言論自由擺盪到另一極致,是時候回應調整了。法律的調整也如同天平之擺盪,要避免極端趨向中道。法律也要能反映社會的價值和需求,應該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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