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史雪燕遞補南投議員遭解職 擬提行政救濟 議會暫不追討所得
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今天說,當年合法入籍且沒被要求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現在卻因為台灣民眾黨員李貞秀爭議而受波及,一定提行政救濟。此外,南投縣議會今天指出,史雪燕可提行政救濟,如果敗訴確定,議會可追討她任職期間所領費用,但追討與否屆時將由議長決定;而史雪燕任職期間確有執行議員職務,目前議會傾向不追討。
內政部6日表示,史雪燕未依法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日一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佐證資料,內政部2日已依法解除議員公職。
排名民眾黨不分區第15名的李貞秀目前是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辦公室助理,由於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有兩年條款,外界關注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為首名陸配立委。
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史雪燕告訴中央社記者,內政部追溯到她宣誓就職日2021年8月26日並解職不合理,她雖是陸配,但入籍台灣所有流程合法,包括依內政部移民署規定放棄(中國)戶籍,拿台灣身分證、護照與台胞證,當時也沒被要求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她說,登記參選時沒被告知不合法,如果是越南、馬來西亞等國籍「姊妹們」要從政、擔任公職才適用國籍法。
史雪燕表示,遞補任職一年四個月,沒收到任何公文要求提供「這些東西」,現在卻因李貞秀而受波及,非常不合理。內政部違法解職,她回台灣後一定提訴願、行政訴訟;政府不能針對陸配,否則依這邏輯,當年所有經手公務人員也瀆職、違法。
至於目前是否仍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史雪燕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未正面回覆,只說當初是配合內政部移民署要求放棄中國大陸戶籍,之後才拿到台灣身分證、護照與台胞證,跟台灣民眾一樣入境中國大陸要用台胞證。
此外,南投縣議會告訴中央社記者,議員研究費、出席費、交通費、健康檢查費與保險費等由議會發出,估算後可要求史雪燕繳回遞補議員約一年四個月相關所得,如果拒繳回,議會提行政訴訟確定後,移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前台北市議員李慶安涉雙重國籍案遭台北市議會提告「返還支領費用」,追討任議員期間各項費用約新台幣2270萬元,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011年認同原審判決,議會敗訴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慶安在解除職務前,議員身分屬有效,已支領費用非不當得利。
南投縣議會舉李慶安案為例表示,史雪燕可對遭解職提訴願、行政訴訟,待行政救濟程序(敗訴)確定,議會計算史雪燕任職期間所領費用總額後,如果議長決定追討,將發文給史雪燕追討;如果拒不繳回,再由議會提返還支領費用行政訴訟,而史雪燕任職期間確有執行議員職務,議會目前態度傾向不追討。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