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 84親友求情 男弒母判12年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發生一起25歲林姓青年逆倫血案,雲林地方法院27日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及殺人未遂兩罪判林嫌12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發生一起25歲林姓青年逆倫血案,雲林地方法院27日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及殺人未遂兩罪判林嫌12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虎尾鎮25歲罹患躁症的林姓青年,去年7月凌晨突然從寢室跳起大喊「人劍合一」後,衝出房門砍殺母親致死,還刺傷父親。雲林地院27日宣判,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及殺人未遂兩罪判林嫌12年,可上訴。針對林男患精神疾病,法院決定讓他留監治療,無再實施監護或保安處分的必要。

林嫌去年大學畢業後,返鄉與父母同住,7月間凌晨突然從寢室跳起,大喊「人劍合一」,便持水果刀到父母的臥室,砍殺「被不明東西附身」的母親,導致林母的心臟、肺臟被刺穿,大量失血併血胸死亡,林父也遭攻擊,頭、肩、手都有撕裂傷,2根肋骨骨折,水果刀最後裂成兩半,警方趕抵現場時及時將林嫌壓制。

雲林地院合議庭27日宣判,林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處有期徒刑10年,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6年,應執行12年。

判決書指出,林嫌求學時就有失眠症狀,逆倫血案發生前不由自主比畫「太子舞」、有傳遞神靈話語的妄想現象,家人第一時間未尋求醫療協助,而是帶去收驚。案發當天林嫌已無法正常工作,深夜無法控制自己,精神鑑定報告診斷為「嚴重躁症發作」。

法官審酌林嫌過去沒有前科,家庭支持功能良好,案發後其父親奔走獲得84位相關親友出具聲明書,17位被害家屬出具和解書,認定林嫌符合減刑要件。

法官認為,林嫌精神鑑定報告書明確建議他繼續接受治療,養成長期服藥習慣即可,不需另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或施以監護的醫療建議,服刑期間也可繼續獲得監所醫療資源,無再施以監護或其他保安處分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