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如何求助?可匿名檢舉嗎?同學、孩子被霸凌了怎麼辦?霸凌他人會面臨哪些法律罰則?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許多人選擇隱忍,卻對身心造成嚴重影響。其實在霸凌發生初期,若能積極求援或幫助他人,或許能避免更多憾事發生。到底有哪些方法可以求助?身為被霸凌者的同學、家長,又可以怎麼幫助他們?對於校園霸凌,法律有哪些懲處方式?Yahoo奇摩新聞帶你一起來了解。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被霸凌者若能適時向外求助,也是一種自保方式。 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被霸凌者若能適時向外求助,也是一種自保方式。 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校園霸凌是什麼?

所謂的霸凌,指的是一個人透過言語、文字、符號、網際網路等手段,受到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讓受害者處於充滿敵意或不友善的環境,造成其心理、生理、財產損害。常見的形式包括校園霸凌、職場霸凌、網路霸凌等。

其中,教育部將校園霸凌的樣態分為以下五類型態,但不同種的霸凌類型也可能在單一霸凌事件中重複出現。

我被同學霸凌了,可以怎麼求助?

當自己遭遇到霸凌情形時,教育部建議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求助:

除了依靠外界的援助防止霸凌的發生,當發覺自己遭遇霸凌時,即使當下反擊有可能會讓被霸凌的處境加劇,但被霸凌者可以對霸凌者表達自己的感受,讓行為者或旁觀者知道你的想法,不要讓霸凌者認為自己的行為理所當然,防止霸凌繼續發生。

上善心理治療所院長羅秋怡建議,在霸凌發生時,也可以利用錄音、對話截圖等方式積極蒐證,或到醫療驗所取得驗傷紀錄等,以利在調查時提出證據。

我被師長霸凌了,有哪些求助管道?

近三年來台灣教師霸凌的通報案件多達649件,最後經確認為霸凌的僅有35件。如何界定是不當管教還是霸凌?國立中山大學副教授陳利銘指出,若同時符合「濫用權力、重複發生、虐待行為、造成傷害」四項要件,即可算是霸凌。

由於老師常扮演掌權者的角色,即便霸凌發生,學生也不易反抗、難以求助。因此除了利用上述救濟管道外,被霸凌者也可以透過家長介入,進行親師溝通。倘若上述方法皆無效,則可以對教師提起訴訟,依照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決定是否停聘或解聘。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當霸凌者是老師或校方代表,代表校園內既有的處理霸凌機制已失能。因此她建議,面對師長霸凌學生案,應在體制內的霸凌申訴管道外,新增由民間機構協助機制,避免教育局和校方站在同一陣線,讓受害學生求助無門。

我的同學被霸凌了,能怎麼幫他?

長期追蹤青少年校園霸凌現象的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吳齊殷認為,班級有如縮小版社會,任何被霸凌者都需要有朋友替他挺身而出,讓霸凌者因為不想得罪更多人而停止霸凌行為。旁觀者可以在不涉及自身危險的情況下,讓被霸凌者知道自己不是友誼網絡中的一座孤島。臨床心理師黃于瑄建議,同儕除了適時給予被霸凌者關懷和支持,也可陪同他找尋管道求助。

我的孩子被霸凌了,該怎麼做?

由於孩子在一開始遭遇霸凌時,可能不會立即向爸媽求助。建議父母在察覺到以下徵兆時,可多加留意孩子的狀況:

  • 學業退步

  • 上學意願低落

  • 情緒、行為改變

  • 睡眠出現問題

  • 自信心、自尊心降低

  • 時常額外要求金錢

  • 身體出現不明傷口、瘀青

  • 書本、文具、衣服遭到不明原因損害

若發生上述情事,建議家長多關心孩子、鼓勵他說實情,並讓孩子知道,自己會給予支持,切記別一味責怪、質疑,使孩子不敢向父母求助。若霸凌情節嚴重,父母必須確保有校園輔導機制介入,或透過各個管道進行申訴,避免霸凌情況持續惡化。

即使在提出申訴後,家長也要定期觀察孩子的心理狀態、陪伴孩子聊聊天,視情況若有必要,也可尋求專業心理諮商的幫助,讓孩子從創傷中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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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處理流程是什麼?

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流程可以大致分為三階段:

第一階段發現期

  • 接獲審理:學校接獲申請或檢舉疑似霸凌事件,由校長或副校長擔任召集人,成立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包含: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專家學者等人,高中以上學校小組成員還須包含學生代表。

  • 移送調查學校:是否為調查學校(行為人發生行為的所屬學校),若不是調查學校,則須將案件移送調查學校辦理。

  • 向主管機關通報:學校接獲檢舉後,最遲24小時內要向主管機關通報。

第二階段處理期

  • 決議受理:調查學校若不受理,應在20日內說明理由並通知檢舉人,檢舉人可以決定是否申復。提出申復後,20日內會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申復結果,申復無理由則結案。

  • 進入調查:案件一旦確認受理,三個工作天內需召開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進入調查程序。調查應在案件受理次日的兩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得以申請至多兩次延長,每次延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 提出報告:調查完成後,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對校方提出書面調查報告、處理建議,並由校方確認霸凌事件是否成立。

  • 案件是否成立:若霸凌事件成立,學生將依相關規定送交審議或啟動輔導機制,教職員工也會依教師法或相關規定送交審議;如果霸凌事件不成立,學生會由教師輔導或依管教學生辦法續處,教職員工則視情節依教師法或相關規定續處。

  • 通知調查結果:學校將處理結果記載事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第三階段追蹤期

  • 調查結果申復:在收到書面通知後,相關人員可以在收到通知次日的20日內決定是否申復。若決定申復,學校會組成審議小組,在30日內書面通知申復人結果。

  • 結案:若沒有人提出申復,或是申復沒理由,該案則為處理完畢。調查報告經過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議決後,記載調查過程、處理情形呈報給主管機關。

  • 啟動輔導機制:校方針對霸凌事件關係人提出輔導計畫,列出懲處或管教方式,並定期評估是否改善。如未改善,則可以在徵求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轉介給專業諮商團體、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協助處理。

我可以匿名檢舉嗎?

當身邊有校園霸凌發生時,當事人或目擊者可以透過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申請調查或檢舉。但為了避免隨意中傷他人的情事發生,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4條中規定,申請人或檢舉人如果未具真實姓名,除非學校已經知悉有霸凌情事者,得不予受理。

而為了防止校園霸凌事件成為大眾關注焦點,對受害者、行為人、檢舉人等造成壓力,教育部也規定,學校或相關機構有記載檢舉人、當事人、協助調查者、證人姓名的文書,都應該予以封存。

校園霸凌有哪些法律可懲處?

依照霸凌行為的不同,霸凌者需要負上的刑事責任也有所差別。像是傷害他人身體,會觸犯刑法第277條第278條的傷害罪;若是強暴、脅迫他人行使無義務的事情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依照刑法第304條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公然侮辱他人則會觸犯刑法第309條,可處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

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15條提及,國家應保障學生免於受到霸凌行為侵害,並且應訂定相關的防制機制、處理程序,並提供救濟管道。當教師沒有盡到保護被霸凌學生的義務,或學校沒有盡到相關責任時,被霸凌者可以依據民法第184條要求教師或學校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拒絕暴力,遇到霸凌要勇於求助
教育部投訴專線:0800-200-885

實習記者:黑立安

核稿編輯:林思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