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修正都審原則 要求建案綠覆率達75%以上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16日電)高雄市都發局修正「高雄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強化建築開發案件的環境永續設計,透過提升都市綠覆率與連續性遮蔭空間,新規定要求基地綠覆率應達75%以上。

都發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修法將帶動都市空間的質變,透過系統性綠化、友善環境等規範,將建構更具韌性的都市環境,也為高雄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願景奠定基礎。

都發局長吳文彥指出,高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已明確指示,執行都市設計時應推動淨零循環環境營造,修法以「創造涼爽、舒適、減碳、有趣的都市空間」為發展主軸,並以舒適好行、綠色基盤與保水降溫等策略,鼓勵民眾多步行減少碳排。

都發局說明,此次修正特別重視提升都市綠化品質,新規定要求基地綠覆率應達75%以上、退縮空間應種植喬木,並採用開展型樹種,以營造連續性遮蔭環境,有效降低都市熱島效應。

根據都發局規範,若退縮空間寬度達7公尺以上者,更要求種植雙排喬木,大幅提升遮蔭與綠化效果;當基地條件無法種植喬木時,則應設置遮蔭設施,確保行人舒適度。

都發局補充,植栽規劃是人行環境重要的一環,新規定重視提供植栽足夠的生長空間,例如地下室外牆須與建築線保持3公尺以上的淨距離,以提供原土層供喬木生長。同時,也明確規範各類植栽的最小覆土深度,確保植物生長環境優於一般通案規定。

都發局也強調,基地保水設計有助於基地降溫,營造涼爽的都市空間,因此新規定要求人行步道除車道出入口外,均應採用符合內政部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設施操作手冊標準的透水鋪面。

此外,為鼓勵建築基地導入更多元的生態設計,新增植生溝、生態滯留單元、生態水池及溪溝等設施皆可計入綠覆面積,期望藉此提升都市整體的防洪韌性。(編輯:郭諭儒)11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