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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未延長電子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最高檢出手了

台北市 / 林志純 游育驊 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日前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和洗錢罪,判刑30年5個月定讞,隔天他卻沒有按時到派出所報到,遭到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展開拘提,但他早在去年10月17日電子監控設備期滿時,高等法院就幫他解除電子設備,還提高交保金到一億元,認為可以有效降低棄保潛逃可能。而今(16)日,最高檢察署函請北檢全力執行緝捕鍾文智以外,還請台北地檢署釐清高院相關裁定是否足以 防範犯人 潛逃。

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10日和往常一樣走進派出所,完成定時報到後離去,他違反證交法和洗錢罪,12日三審遭判刑30年5個月定讞,沒想到隔天人卻消失了,刑事局13日火速,將鍾文智發布在查緝專刊。

早在2023年10月,高院法官認為鍾文智曾有棄保潛逃到柬埔寨的紀錄,裁定配戴電子科技監控去年10月17日因為監控期滿,高院解除鍾文智的電子設備外,還將交保金提高到1億,認為能有效降低棄保潛逃的可能。

但當他判決定讞後火速失聯,今(16)日最高檢察署函請北檢全力查緝,律師包盛顥(非本案律師)說:「常見被告潛逃的方法,包含變造,偽造,或是冒用他人的護照離境,又或者是規避海關的檢查,用俗稱偷渡的方法來離境。」外界認為鍾文智沒了電子監控,成為他落跑的關鍵。

法院判斷是否有所疏失,最高檢如今下令追查,認為鍾文智曾經假冒用護照逃避發監,而且此案被判處重刑不法所得高達4億,高院裁定能否足以防範並,外界質疑已經傷害司法威信,已經函請北檢儘速釐清,為何沒有持續電子監控的原因,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

最高檢也函請高檢署將鍾文智潛逃事實,提供給法院參考,作為數罪合併定應執行刑,請求法官從重定刑,就是要用最後手段,逼鍾文智好好面對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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