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亞在台灣」涉武統言論居留許可遭廢近年少見 卓榮泰:依親要愛他的親 劉世芳:觸法就嚴格處理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劉姓女子因自拍網路影片涉及武統言論遭舉報,內政部移民署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規定,昨天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擇期安排出境,且五年不許可劉女再申請依親居留。據指出,劉女是近年少見被以「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為由,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的案例。

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表示,任何外國配偶來台組成家庭或依親到台灣,都要愛台灣的土地跟人,「依親要愛他(她)的親,配偶要能相互尊重」。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12日)表示,言論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也不是武統、武力犯台的藉口,觸犯到法律底線,就依法嚴格處理。

立法院12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行政院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覆議案,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圖)及相關部會首長赴立法報告及備詢。(中央社)
立法院12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行政院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覆議案,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圖)及相關部會首長赴立法報告及備詢。(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行政院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覆議案,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相關部會首長赴立法報告及備詢,劉世芳會前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陸籍劉姓女子嫁來台灣,以「亞亞在台灣」自拍網路影片發表武統言論,遭人舉報疑涉統戰言論,被移民署約面談;移民署昨天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依相關規定,五年不許可其再申請依親居留。

劉世芳表示,所有台灣人都知道言論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也不是武力統戰、武力侵犯台灣的藉口,這位網紅就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大家也都了解,台灣社會言論自由觸犯到法律底線的話,就用法律規定予以嚴格處理。

對於媒體詢問,有立委提案擬將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從六年縮短成四年,從這個事件看來是否比較有風險。劉世芳說,現在立法院在討論當中,站在內政部立場,目前不管是地緣政治或國際情勢上,風險就越來越高,所以,如果有任何立委提案的話,內政部會用事實來跟立委請教說,是不是可以不要這麼快就做任何更改。

立法院12日處理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第16條之1及第30條條文覆議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赴立院備詢前受訪。(中央社)
立法院12日處理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第16條之1及第30條條文覆議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赴立院備詢前受訪。(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詢時,詢問卓榮泰怎麼看這位陸配網紅經常鼓勵武統,多次勸阻無效後,遭移民署撤銷居留,這是有史以來第一例。

卓榮泰說明,任何外國的配偶來台灣組成家庭,或是依親到台灣,都要愛台灣的土地跟人,「依親要愛他(她)的親,配偶要能互相尊重」。

林俊憲指出,如果有妨礙社會安定,影響國家安全及國家立場,法律本來就有規範,可以撤銷居留權,以前是從來不執行;政府除了善意勸阻,但也要有依法執行的魄力,發表極端言論,也會被歐美政府撤銷拘留或驅除出境,台灣過去都不敢處理,這次是首例,他認為有第一例就有第二例。林俊憲詢問,「這是你決定的吧?」

卓榮泰回應,公權力一定彰顯出來,他肯定內政部依事實認定。

內政部長劉世芳解釋,內政部是根據事實來做認定,這位網紅從去年5月到今年1月,在社群媒體抖音上傳很多影片,發表包括「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等言論,已經觸犯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觸犯社會治安、國家安全的底線,又辯稱是言論自由,劉世芳強調,「言論自由絕對不是她說的言論自由,可以用武力統一台灣這樣的字眼。」

據指出,劉女是近年少見被以「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為由,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的案例;此前,中部一名徐姓女陸配結婚來台長期居留獲發長期居留證,但申請在台定居時遭內政部不予許可,隨後同步廢止其長期居留許可、註銷長期居留證,並限期離境。

徐女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徐女主張,內政部指她以職業傷害請求雇主賠償新台幣800萬元、要求丈夫賠償500萬元才願離婚、申請低收入補助等有危害社會安定之虞,但這些都是她合法權益的行使,並無危害社會安定。

內政部則主張,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苗栗縣專勤隊訪查發現,徐女在大陸還有女兒,在台多次反覆離家再返家、與丈夫親友相處不睦,也曾要求丈夫賠償500萬元才願離婚,且徐女工作不穩、在台沒朋友,曾表示計畫領得身分證後申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證明,原處分並無不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間審理認定,內政部許可徐女來台長期居留,但在她申請定居案時,考量她在台婚姻的依親對象(丈夫)已死亡,她工作不穩定,也無其他經濟來源,生活難以自立,且她的情緒控制力欠佳,遇有任何不順其意之事,就撥打113或到鄰近派出所報案。

北高行審酌,徐女在大陸地區仍有女兒及親屬,須不定期匯錢回娘家,與台灣連結性非強,並計畫取得定居許可、國民身分證後,申請低收入補助及身心障礙證明等社會福利,以維持生活開銷所需,恐將造成社會負擔,判決徐女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政府對大陸配偶入國採「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審查原則,並明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的資格要件、許可程序及停留期限;「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文字雖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但從立法目的與法體系整體關聯性觀點,並非難以理解規範意義。判決也提到,相關規定是在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立法意旨,尚未逾越母法的授權範圍,為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沒有違憲。

另方面,曾鼓吹武力統一台灣的中國學者李毅108年間受邀來台演講,當年4月持觀光簽證入境,但移民署考量他過往武統言論,有事實認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經會同陸委會審查後,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規定,廢止入境許可並限令出境。

前央視記者王志安去年初在脫口秀《賀瓏夜夜秀》節目上訕笑身障人士,移民署認定他申請來台事由與許可目的不符合,廢止其入境許可,管制五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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