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壯促法》定義壯世代為55歲以上工作者 政府2年內發布白皮書

為了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定義了壯世代為55歲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的國民,政府應積極推動輔助壯世代發展,並將在2026年1月1日施行,政府須在施行後2年內發布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

由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提案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在經過昨日黨團協商後,經過朝野立委以及部會官員討論,針對條文作最後調整,並於今日通過完成三讀。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為了因應超高齡社會,促使國家政策制定與產業發展,能夠因應人口變遷產生的新社會與市場結構,翻轉銀髮海嘯轉為國家發展動力,降低年輕世代負擔,實現世代經濟循環目標,維護壯世代人權與尊嚴,創造跨齡共榮、韌性永續的目標,因此制定本法。

三讀條文明定,壯世代是指55歲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的國民,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府應積極推動、輔助壯世代產業的發展,培植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鍊,並且建立壯世代金融行動方案與指標,提供相關金融商品或服務鼓勵措施,同時提供壯世代金融教育,強化金融識能。

三讀條文規定,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鼓勵公私部門與學術機構合作,強化壯世代相關議題的研究與應用,主管機關至少每次5年辦理全國性壯世代狀況調查,並且出版統計報告。

三讀條文明定,壯促法自民國115年1月1日施行,政府應該在施行後2年內發布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並且定期依照績效及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修正,各級政府配合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檢討主管的政策與行政措施,不符規定者應訂定、修正相關政策及行政措施。

吳春城表示,壯促法具有跨社會、跨黨派、跨部會、跨領域、跨世代等五大特點,過去高齡社會的解方都是「社會資源的爭奪」,本法是以產業發展手段來解決高齡問題,期待朝野立委在不同領域共同合作,打造台灣新時代的經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