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又爆警察想進校園問某通緝犯小孩「你爸爸在哪裡?」

圖說:繼揭發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小學生後,台中市議員李中又爆料有警察想進校園詢問某通緝犯的小孩「你爸爸在哪裡?」(記者鍾麗如攝)
圖說:繼揭發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小學生後,台中市議員李中又爆料有警察想進校園詢問某通緝犯的小孩「你爸爸在哪裡?」(記者鍾麗如攝)

繼揭發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小學生後,台中市議員李中今天又爆料有警察想進校園詢問某通緝犯的小孩「你爸爸在哪裡?」但遭到校長的極力反對及阻擋,顯見「還是有腦袋清楚的教育人員!」

市長盧秀燕表示,有關員警進入學校建立校園的因應標準作業程序,目前教育局正在研擬中。

國民黨議員李中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他日前揭發小學生被警察從校園內直接帶走,這可作為全國教育和警察機關的法治教育案例,讓員警與教育人員瞭解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以維護相關當事人的人權。

李中表示,當時他曾說不介入該名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過程,因為師生和家長各執一詞,議員又沒有調查權可以詳查。當他打電話給分局長告知此事,分局長兩天後就回報警察局確有疏失,也對違失的兩名員警做出懲處;但學校讓學生被警察帶走,在法治觀念上,實在有加強的必要。 面對李中詢問學校在此部分是否有疏失?教育局長蔣偉民回應說,學校允許警方帶走學生,確實是有疏失不當。

李中指出,這幾天他接到不少老師的來電詢問:當老師受到傷害時,老師有沒有權報警?老師當然可以報警,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如果不是緊急又嚴重的狀態,應該像一般民眾到派出所報案,而不是把警察叫到校園內,這是最重要的差別。

李中表示,聽說曾有警察因為想要抓某通緝犯,卻找不到人,竟然想進校園詢問該名通緝犯的小孩「你爸爸在哪裡?」遭到校長的極力阻擋,並堅持反對警察進入校園。基於保護學生,學校絕對不能隨便讓警察進入校園,甚至在沒有家長的陪同下,讓學生被警察帶走;對於教師和學生的人權,大家應該遵守相關的法令程序。此外,目前警察局已有相關的標準作業流程,教育局也應制定相關的標準作業流程,務必要讓每所學校瞭解如何面對此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