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刑期出爐 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年

台中地院宣判,台中捷運洪姓男子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依殺人未遂、重傷、恐嚇公眾等罪,判刑10年。(翻攝畫面)
台中地院宣判,台中捷運洪姓男子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依殺人未遂、重傷、恐嚇公眾等罪,判刑10年。(翻攝畫面)

台中捷運5月21日發生車廂持刀砍人案件,洪姓男子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造成呂姓高中生、「長髮哥」許姓男子身中多刀。台中地院審理終結,今天上午宣判,依殺人未遂、重傷、恐嚇公眾等罪,判刑10年。可上訴。

洪男(20歲)因家庭、求學因素,對社會產生不滿,今年4月想藉由殺人案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選定大眾捷運車廂犯案。洪男原本預定在5月20日犯案,又想到隔天就是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為加強大眾對他犯行關注,決定從南部北上台中,啟動殺人計畫。

5月21日上午11時,洪男自中捷水安宮站上車後,以1把菜刀及2把水果刀隨機砍殺車上乘客,呂姓高中生多處刀傷,迅速逃往第一車廂;許姓被害人在過程中,遭洪男持菜刀砍殺,造成左臉撕裂傷等傷勢,許男奮力奪刀,車廂內乘客也上前制止洪男,洪男掙脫後又持水果刀攻擊其他乘客,眾人最後將洪男制伏。

洪男在偵訊後認罪,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將他起訴。移審地院後,洪男與「長髮哥」許姓男子以100萬元達成和解,隨即在法庭上否認犯罪,辯稱是拉扯誤傷,還在獄中吞下16顆電池,送醫無礙。

今天上午宣判,洪姓被告和被害人等人均未到庭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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