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人案 洪嫌涉殺人未遂一審判10年
台中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台中捷運車廂今年5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20歲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持刀攻擊車上民眾,造成「長髮哥」許姓男子、呂姓高中生受傷。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洪男起訴,今(26)日台中地方法院9點29分宣判,洪男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洪男日前出庭表示,在求學過程,他曾遭同學霸凌,經歷了多少不公平的事情,但他「沒有想要傷害別人」的意思,對於砍了長髮哥跟呂小弟,他認為自己做錯了,願意承擔錯誤,但霸凌他的老師、同學卻依舊活得好好的。
他也自曝有10多次輕生的意圖,還曾吞藥配工業用酒精,日前更在所內吞16顆電池被送醫,本月13日才出院。洪男的委任律師主張,透過車廂內監視器影像可以發現,長髮哥身上刀傷,是2人在奪刀時造成受傷,洪男並非有傷人犯意。
檢方在起訴書中提到,洪男因家庭、求學因素,對世界產生不滿及憤怒,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選定捷運車廂犯案;因怕被總統就職新聞覆蓋,想到5月21日是鄭捷殺人案10週年,所以選擇今年5月21日犯案。
起訴書指出,洪男犯案前入住汽車旅館,多次以衛生紙包裹炸雞作為模擬人皮的工具,再以攜帶的菜刀、水果刀,透過砍切包了衛生紙的炸雞演練;為防止持刀砍殺時手滑,他還先在右手戴上手套防滑,並將身分證件都放在捷運站置物櫃內,顯示洪男非臨時起意殺人,
檢方也發現,洪男在當天上午還曾傳訊息給吳姓導師,「假設還有機會的話,我一定是第一個『找你』」,洪男也坦承,吳姓導師是他下一個欲殺害對象。
檢方偵結認為,洪嫌心思細膩規劃犯案,犯案當下精神狀況應沒受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影響;斟酌洪男在偵查庭、羈押庭時,一再表示若有機會出獄,會再繼續殺人,中檢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嫌,要求從重量刑。今天台中地院宣判,判處洪男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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