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用禁藥釀鉛中毒案 二審改判4年2月至6年
台中盛唐中醫、九福中醫診所2020年發生違法使用鉛丹、硃砂的中毒事件,造成38人鉛中毒,包括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一家都受害,台中地院前年一審依藥事法重判盛唐負責人呂志霖、九福醫師洪彰宏及中藥商歐國樑6年至7年6月不等,台中高分院27日二審改判4年2月至6年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表示,「呂志霖犯供應、調劑禁藥罪共234罪,所處7月以上有期徒刑部分共179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所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部分共55罪,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
二審法官認為,一審以就診次數論罪,應改為就診人數,並審酌呂志霖向部分被害人賠償調解,因此改變量刑。
目前呂志霖已支付19名被害者部分賠償金,表達有意和解,向法官請求緩刑,部分被害人家屬尊重法院判決,不過也有受害者認為看不到誠意、不願和解。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張彥彤表示,「談和解的事項應該大家都要有誠意在先,就目前事情發生到現在這麼多年,老實講我看不到他的誠意啦,嘴巴上都說是有,所以我們所謂的堅決不和解是對於他的態度上無法接受。」
受害者家屬陳明振回應,「一部分患者他已經死亡、過世了,所以我沒有心力再去面對法律的問題,法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為受害者進行團體訴訟的消基會表示,二審法官依舊維持刑事有罪判決,希望能間接影響民事判決責任認定,聚焦在賠償數額,盡速還給受害者公道,至於是否上訴,律師將再與受害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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