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柯文哲涉貪將被訴求重刑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上月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右),柯以光頭造型應訊,晚上還押北所。(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上月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右),柯以光頭造型應訊,晚上還押北所。(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羈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13天後,將於今(26)日偵結起訴柯文哲10餘人。據悉,柯文哲等人涉犯罪名包括《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刑法》公益侵占、背信及《洗錢防制法》、《政治獻金法》等罪,柯將被求處重刑,成為涉貪遭羈押被起訴的首位卸任台北市長,柯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若成立,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據悉,檢方偵結範圍包括京華城、政治獻金兩部分,20多名被告中有部分人將獲不起訴。柯妻陳佩琪、立委黃珊珊、昔日心腹蔡壁如均為證人。另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2人因供出案情,可能轉為「汙點證人」,將獲請求減刑;柯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未到案遭通緝。

本案5人在押,包括柯、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親信李文宗,檢方起訴後將提解5人移送北院審理;北院將抽籤分案決定承審受命法官,由法官或合議訊問後決定是否羈押5人。

法界認為,檢方在羈押期限前一刻起訴柯,顯示檢方策略是盡量壓縮法官閱卷時間,讓柯在檢方羈押近4月後,再遭法院羈押,因起訴罪名包括洗錢罪,若認定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元,北院將由重金專庭法官承審,否則就由刑庭法官輪分。

檢方懷疑柯另涉北士科、魚果市場、南港轉運站BOT、台智光4案,發交廉政署偵辦。至於柯等人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行政罰部分,檢方擬函請監察院裁罰。

檢方認定沈慶京為獲京華城超高容積率,透過應曉薇向柯市府陳情並施壓,行賄應女逾4700多萬元;朱亞虎領銜7名威京集團主管共捐210萬元匯入柯指定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當行賄「前金」。柯明知違背法令,仍指示彭振聲主持都委會配合。

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促成京華城改建案獲取678.91%容積樓地板面積;之後擴增到840%,致京華城獲約5600坪樓地板面積,柯圖利威京集團約111億元;沈再行賄「後謝」給柯。

另柯侵占政治獻金,透過木可公司侵占出售競選小物款項;柯、彭還涉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柯的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部分,亦一併偵結。

檢方為日後沒收追徵不法所得,共扣押京華城案土地、木可帳戶3883萬7712元、柯妻陳佩琪保險箱百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