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4人官司終結 朱亞虎須繳330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將認罪的「白手套」、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及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2人緩起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男友王尊侃、助理陳佳敏2人不起訴,並依職權送再議。台灣高檢署駁回後,朱亞虎、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各須在3個月內支付公庫330萬元、120萬元。王尊侃、陳佳敏獲不起訴處分亦確定,4人官司已落幕。
檢廉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獲取京華城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由朱亞虎領銜陳俊源等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每人各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為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的「前金」。
去年12月26日,北檢偵結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累計求處柯文哲共28年6月徒刑。
另朱亞虎、陳俊源2人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各須支付公庫330萬元、120萬元;陳佳敏、王尊侃則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由於4人涉犯貪汙罪,依法檢方須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為檢方再議無理由,2月21日駁回,因此陳佳敏、王尊侃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朱亞虎、陳俊源2人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
朱亞虎、陳俊源須在緩起訴處分確定的3個月內,也就是5月20日前,支付公庫330萬、120萬元處分金。北檢執行科近日將通知2人繳付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