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游處長霸凌 二大過免職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日指出,行政院人事總處游姓參事過去領導風格採取貶抑、辱罵、高壓作風,事證確鑿,記二大過免職。
日前有投訴人匿名透過「公務之聲靠北電台」爆料,人事行政總處有名「霸凌慣犯」,她在法務部人事處處長及主計總處人事處長任職期間,經常辱罵部屬,羞辱詞彙層出不窮,也會拍桌咆哮,甚至對請喪假人員說「為什麼不趕快燒一燒」,或是要求請流產假人員「早上處理完,下午可以上班了」等,也有要求部屬準備三餐、幫忙洗碗、修家中水電等情事。
人事總處日前透過新聞稿指出,此案霸凌成立,將依法議處,20日則進一步公布處置措施。
人事總處說,調查人事總處游姓參事被投訴過去任職其他主管機關人事處處長期間涉職場霸凌事件時,為確保申訴案件處理專業性與公正性,人事總處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共由7名委員組成,包含具法律、諮商、心理或精神醫學等相關專業領域的外部專家4名,再由申評會委員3名組成調查小組。
經調查小組調查,游姓參事擔任處長職務期間,採取貶抑、辱罵、高壓的負向領導風格,導致人員身心嚴重受創,且以權威使公務人員從事非公務事項,以及下班時間人員未即時回覆訊息就被公開指責等權力濫用情事,讓部屬經常處於惡劣的職場環境,符合職場霸凌有關「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對待」、「持續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及「帶給同仁沉重身心壓力」要件,調查後並經申評會評議,職場霸凌事件成立。
人事總處指出,因游姓參事過去擔任人事處長期間,確有言行不檢,管理失當,職場霸凌行為,情節重大,對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公務人員個人均造成嚴重損害,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人事總處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經考績會審議決議後,核定予以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