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合法化 最快明年上路 不孕者最後希望vs.民團憂子宮商品化
少子化是台灣年年喊的國安危機,在立委及民間團體的支持下,衛福部預計年底將《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打算解禁代理孕母、解禁單身女性做人工生殖等等,以單身者來說,很多是找不到適合的對象或是忙工作,等到結婚時,可能年齡也太大了,或許可以像是歐美將結婚與生育分開考量,另一方面,有些女性因為罹患癌症或是天生沒有子宮,所以考慮找代理孕母,不過有些民間團體認為,現在的草案內容太簡單,難以保障雙方權益,應該要考量更多細節,也怕代孕變商品化。
立委 陳昭姿:「我15歲就被診斷(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所以我在高中上課的時候,在北一女上什麼生理健康課,我都不敢跟同學討論這個議題,然後到大學的時候,我覺得我沒有資格戀愛結婚,我其實一直處在非常痛苦的狀況,但我先生是在我告訴他之後,我們9年後才結婚。」
立委陳昭姿是先天子宮發育不全的患者,當年先生瞞著家人堅定要與她結婚,兩人也曾找代理孕母但沒有成功,後來領養小孩圓了當父母的夢,但在老公的鼓勵下,陳昭姿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拚了30年,希望幫助那些在求子路上苦苦煎熬的人。
立委 陳昭姿:「長期都有這些,不管是這個不孕者的媽媽,她本人或夫妻都來打電話找我,或甚至到我服務的醫院來找我,甚至有媽媽一看到我都跪下去哭了,她的意思說看我怎麼救她女兒,(不孕)將來怎麼辦,反對者一直用意識型態來思考,他們不願意去查看這些文獻,就是說因為全世界大概我們很落後了,大概30、40年前英國就先開始了,它(代孕制度)大概超過40年。」
目前全球至少有30多國開放合法代孕,陳昭姿說有些人罵為何要代孕,領養小孩就好,她強調應該讓每個人有選擇權,其實台灣的生育率,在世界各國中不是倒數第二就是墊底,衛福部預計2024年年底,將<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打算開放單身女性、同性伴侶人工生殖合法,以及解禁代理孕母,草案規定代理孕母資格必須設籍台灣,年滿20歲未滿40歲避免高齡生育風險,以及禁止商業目的,專家會議中討論,委託人得先幫代孕者投保並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及醫療費用、營養費等等,預估可能百萬,委託人要將錢存入專戶等等事項,國健署表示這是全球最嚴格的代孕法規,其實現在很多不孕家庭到美國找代理孕母,或是烏克蘭等等國家跨海求子,身心俱疲。
生殖醫學中心執行長 曾啟瑞:「某些(女性)是有醫療的適應症,譬如說她得到一些女性的癌症,跟荷爾蒙相關她不適合懷孕,洗腎的病人她一懷孕的話,腎臟病會加重對不對,或者第二個某些,因為先天的因素沒有子宮,或者因為肌瘤、腺肌症、子宮被切除,這些人她只好用代孕,我們現在少子化,今年(新生兒)可能不到13萬,單身女性先給她通過,因為單身女性她萬一在...為什麼不讓她生小孩,她有男朋友懷孕你會處罰她嗎,我們現在是單身女性,做懷孕(做人工生殖)是要處罰醫生的。」
醫師曾啟瑞認為,在少子化這麼嚴重的狀況下,可以開放給單身未婚女性人工生殖的權利,不用非得已婚才可以,因為配偶難尋但生小孩有年齡的壓力,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從初婚年齡平均數來看,男性是31.9歲女性30.1歲,創下史上最晚初婚紀錄,另外台北市主計處統計,112年男性初婚平均年齡34.4歲女性32.6歲,都比111年增加0.3歲,不過解禁代理孕母,有些婦女團體擔憂,會不會讓女性工具化、商品化。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 陳政隆:「他那個所謂的母法也只有15條,我們覺得你作為一個新興制度,甚至代理孕母作為一個人權保障的,應該要高度跟人權有關的制度,你應該是要有一個,更詳盡的法律規範來處理這件事情,其實現在國際上面,最多出現爭議的都是跨境代孕,那政府雖然一直在強調說,他的版本裡面有限國籍,就是本國人才可以來使用這個代孕,然後代理孕母也必須要是台灣人這樣子,但事實上如她的那個委託家庭,他只有就是其中一方有台灣國籍即可,那如果他們在從事代孕的過程中,他們離婚了那會不會衍生就是,台灣還是一樣發生了跨境代孕,但這件事情其實現在看不到任何的說明。」
民間團體希望能看到更多對代理孕母的權益保護,認為在草案中著墨細項太少,一邊是想要有自己小孩而不可得的痛苦人們,一邊是擔憂弱勢婦女被剝削等考量,怎麼維護大家的權益需要好好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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