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爭議可公投
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已有提出凍卵補助3萬元等政見,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大力推動《人工生殖法》政見,可見台灣社會存在對於不孕或難孕族群的需求問題,逐漸受到重視。
然代理孕母的本質與凍卵、人工生殖爭議極大,女權團體反對聲音不小,因此衛福部此次在修訂人工生殖法草案時能暫脫鉤代孕法,或許先擱置爭議大的代理孕母法,讓已具較多共識的人工生殖法能在今年底前向立院提交草案,期讓法案儘速修立上路嘉惠許多需藉人工生殖來孕育子女的難育夫妻。
至於爭議較大的代理孕母法或許需要開更多的公聽會,或需藉由更多的公聽會,傾聽更多各領域學者專家贊成、反對、爭議與質疑的不同聲音,或者如此重大的爭議修立法更需藉全民公投,為代理孕母法做最終的裁決。其理由如下:
第一,代孕複雜且考驗人性。凍卵、人工生殖只涉及醫學、藥物與科技協助生殖,只涉及延長生育期限與增加生育機會,但仍舊是夫妻兩人間生育的事,因此凍卵、人工生殖無涉及價值觀的轉變。代孕是將胚胎植入代孕者的子宮孕育,孩子剛出世即有生母、孕母的糾結,若是男同婚家庭以代孕求子,除生母、孕母外還有男性養母(男同婚),相當複雜且考驗人性。
第二,無償、有償差異極大。無償、自願性的代理孕母較像「捐血」、「捐精」、「捐卵子」等助人行為,代理孕母者在生育後似乎都能完全回復到正常生活,與「捐一顆腎」、「捐部分肝臟」、「捐一個眼角膜」已有較大差異,更與「捐贈心臟」完全不同。因此,若親人、好友和「兼愛」者願完全無償、沒有對價性的代理孕母,或許可讓先行。 第三,凍卵、人工生殖、代孕有其需求。在未來世代,只要能增加生育,不論孕母代孕、實驗室培育、甚至基因複製生殖等,或許我們社會都需走到這一步,只是先讓人工生殖與代孕先行脫鉤,可讓人工生殖先改善難孕的夫妻,且未來在修立代孕法時能有較充分的共識與完善的配套。
第四,就如陳時中政務委員在疫情期間擔任防疫總指揮時說了一句「自己選擇了國籍,就要自己承擔」的話一樣,男同婚者既選了同婚,即該承擔「難育子女」這個果,若要社會即刻需給予「代孕」的修立法,似乎有點強求了!
最後,代理孕母合法化,可藉由「全民公投」的方式,凝聚全民的共識。(作者為空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