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卸任 史雪燕遭解職 許淑華批政治動作

針對內政部依《國籍法》將前南投縣議員、大陸新住民史雪燕解職案,南投縣長許淑華(見圖)認為,有失執政黨氣度,也與政府推動民族大熔爐相背離。(楊靜茹攝)
針對內政部依《國籍法》將前南投縣議員、大陸新住民史雪燕解職案,南投縣長許淑華(見圖)認為,有失執政黨氣度,也與政府推動民族大熔爐相背離。(楊靜茹攝)

內政部3日依《國籍法》將前南投縣議員、大陸新住民史雪燕解職,史雪燕認為政府因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李貞秀遞補問題拿她開刀,她將提訴願。南投縣長許淑華認為,史雪燕已行使議員職權且卸任,沒有解職必要,此舉是政治動作,有失執政黨氣度,也與政府強調民族大熔爐相背離。

史雪燕接受電訪說,她嫁到台灣,放棄大陸戶籍,合法取得台灣戶籍,才拿到台灣身分證、護照與台胞證,持台胞證出入境大陸,她熱心公共事務並參政,2021年8月24日遞補就職南投縣議員,早在2022年底卸任,內政部忽然將她解職,顯然是因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遞補問題拿她開刀,她將提訴願。

許淑華表示,大陸配偶主要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台灣身分,如今內政部卻用《國籍法》將史雪燕解職,實際上史雪燕已行使議員職權,而且早已卸任,沒有解職的必要,將史雪燕解職,是政治動作。

許淑華認為,既然內政部行文告知南投縣議會、南投縣政府已將史雪燕解職,內政部也應該依職權追回史雪燕所領取的所得,公文卻載明是否追回史雪燕領取所得,尊重南投縣議會,根本自相矛盾。

許淑華表示,越南新住民麥玉珍出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陸配也有出任村里長等公職,如今針對陸配特別做設計與解釋,非常沒有必要,更何況陸配取得台灣身分證門檻,遠比其他外籍配偶還要更高,既然已核發台灣身分證給陸配,應該就要認同陸配也是台灣的國民,將史雪燕解職有失執政黨的氣度,也與致力推動台灣是多元社會、民族大熔爐相背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