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中國身分證、居留證「違法」 陸委會警告:最高可罰鍰50萬元
▲ 圖/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 / 查厚葦 綜合報導
總統賴清德日前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後記者會上,重申清查軍公教持有中國身分證、居住證的狀況有其必要,近期政府積極清查及管理國人持有中國證件狀況。而陸委會也表示,代辦中國大陸身分證是違法行為,依規定,國內旅行業者不能代辦中國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及身分證,或「福馬同城通」交通卡,上述業務已違反《兩岸條例》,最高可罰鍰50萬元。
總統賴清德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台灣當前所面對的五大國安及統戰 威脅,提出十七項的因應策略。其中提到,請內政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就國人同胞申請中國涉及身分認定的各種證件,包括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持續進行必要的清查及管理,尤其是對國家有忠誠義務的軍公教人員。
陸委會日前在官方臉書發文,強調「代辦中國大陸身分證是違法行為,最高可罰鍰50萬元」。並指出,中共對台統戰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透過我國內旅行社招攬國人赴陸旅遊,順便辦證!依規定,國內旅行業者不能代辦中國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及身分證,或具有統戰性質的「福馬同城通」交通卡。
陸委會警告,旅行業者未經政府許可代辦上述業務,或與中國大陸黨政軍為合作行為,已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政府已積極查處中,請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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