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有幸,以文為業--《顯於文》本事

我常覺得自己是同世代人中,極其幸運的倖存者。身為一名「六年級」(或所謂「七○後」)中段班,我未曾有過五年級作家所焦慮的「經驗匱乏」;反倒是在成長過程見證了中心漸失、秩序消解、規則崩裂,加上台灣社會政經局勢的全面轉型,遂更感覺到吾輩中人最匱乏的經驗,其實正是「不變」。倘若文學是一條看不到盡頭的長路,念舊的我,卅年後還在同一條路上慢慢地走;少時相約同行的友人,或者自製新軌,或者離地起飛,都朝著更大更遠更國際化之標的而去。文學桂冠或許不會選擇頒給我,未來殿堂裡也可能沒有我的席位。但我本對此不忮不求,唯一堅持的大概只剩下:請允許我,沿著同一條路,慢慢地走。就算只能待在隊伍後方,看著別人早看過的風景,我也甘願為文學之人之文之事,在背後負責搭台推浪,按讚鼓掌。因為文學值得──因為它就是濁世浪濤中的船錨,曾教導我如何挺立著求生,頑強地倖存。

我年少時自忖以文學為師,何其有幸,到了現在竟然還能以文學為業。這個業,應該是職業,可以是事業,更像是志業。志業乃是一種使命與召喚,驅使我樂於為文學服務,即便無人在乎、缺乏迴響,絲毫無礙我奉獻出自己的心臟與熱忱。因為以文為業,我開課教書;因為以文為業,我著述寫書;因為以文為業,我企劃編書。加上人到中年,行已過半,實在無暇蹉跎彆扭,也該交點階段性成績單了。我習慣將不能說的,隱藏於詩;能夠公開講的,顯露於文。於是前者選錄出詩集《隱於詩》,後者匯聚為文集《顯於文》。將兩書並置共讀,就可以知道我是為何與如何,迄今還會沿著同一條路,慢慢地走。

雖不曾當過領頭羊,路走久了,總會留下一些淺淺的個人足跡,抑或跟重量級前行者的交際會遇。這部分大抵都收入卷一「記憶罅隙」之中。卷二「有話好說」則浮現了一個好發議論、事事關心的「隱藏作者」形象。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真實作者」反而絕不可能站出來厲聲吆喝。個性使然,勉強不得。卷三「持論相對」為跟同世代文學朋友的相對論筆談,箇中緣分,令我感念再三。至於餘卷「浮生卮言」屬昔日《聯合報》副刊專欄邀稿,主題自訂,文短情長。每周一篇,二三行間,在在皆有寄託於其中。

論者或云現代散文,有柔性散文、剛性散文之別。我想自己在《顯於文》裡所錄諸篇,不妨稱為「適性散文」。它可以抒情,可以說理,更從不避諱自身之應用或實用面向,想做什麼就能夠像是什麼。倘若(散)文如其人,在剛性與柔性兩端,我寧取最符合自己本心的適性,並據此在同一條文學長路上,跟以速度和效率見長的AI拮抗,繼續慢慢地走下去,寫下去。(本文係《顯於文》書序,聯合文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