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民間投入 財部放寬指定長照產業地上權投標資格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5日電)財政部推動指定長照產業地上權,為進一步吸引民間投入,近期鬆綁投標資格,由原本限定具長照專業財團法人投標、且須為舉辦非營利事業使用,放寬為舉辦社會公共福利事業使用即可,意味可投標業者將擴大至非長照領域。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在國有地沒有保育、公用前提下,配合國家政策,指定特殊產業公開招標,其權利金底價以土地市價的2成至7成計算,低於國產署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以市價3成至7成計算。

隨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比大於20%),長照機構布建速度與時間賽跑,國產署目前擇定長期照顧服務產業試行。

為近一步促進異業結合並提高民間投入意願,國產署近日鬆綁投標資格,由限具長照專業財團法人投標、且須為舉辦非營利事業使用,放寬至凡舉辦社會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事業使用即可。

也就是說,投標資格將擴大至非長照領域的業者;接下來具備長照專業者,可與具財力的法人攜手投標。

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今天指出,預計今年中將釋出一批次的指定產業地上權,供設置長照機構。

投標業者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而指定應設置的長照機構類型,須至少擇一布建(比如團體家屋或住宿式長照);同時,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可作複合式使用。

此外,國產署在民國102年時增訂,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案的地上權人(得標業者),辦理地上建物分戶轉讓時(比如地上權住宅),應與國產署所屬分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各受讓人(比如購買地上權住宅的民眾)應繳納地租的收繳等管理事宜。

李政宗表示,近年國產署持續接獲各界提供相關建議,為精進無償委託管理,近日增訂符合一定條件下,得向國產署所屬分署申請終止契約的機制,但此規定將不溯及既往案件,意即將於3月釋出的今年首批地上權案才開始適用。(編輯:翟思嘉)11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