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遺囑詐領11獨居老人遺產1.4億 起訴律師書記官警員戶政人員44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以偽造代筆遺囑方式,先後詐領11名獨居老人遺產,犯罪所得達新台幣1.4億餘元,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詐團主嫌、律師、警員、書記官及戶政人員共44人。
台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民國110年4、5月間,詐欺集團蔡姓男子從新北市鄧姓前里長、許姓里長得知,里上過世的獨居老人遺產無人辦理繼承,竟涉嫌於同年8月起,以偽造遺囑方式,詐取獨居老人遺留的存款與不動產。
蔡姓主嫌為詐取更多的獨居老人遺產,另找王女等人加入其公司,以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作為案源,並涉嫌行賄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警員駱勁達、新北地方法院書記官游立綸、戶政人員葉姓女子,以確認獨居老人的戶籍資料,經實地勘察獨居老人遺留的不動產,進而篩選出詐騙標的。
蔡姓主嫌選定目標後,先安排可配合擔任代筆遺囑的假受遺贈人、假見證人,並涉嫌勾結律師兼民間公證人蔡鴻燊,由蔡鴻燊完成代筆遺囑聲明書認證,並藉此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提領存款,取得獨居老人的遺產。
112年3月間,蔡姓主嫌因他案入獄,王女與許姓里長欲另起爐灶,企圖再度詐取獨居老人遺產,但均未得逞。
北檢今年針對蔡姓主嫌、律師蔡鴻燊等人發動數波偵查行動,聲押蔡姓主嫌、王女、 律師蔡鴻燊、警員駱勁達、書記官游立綸等人獲准,並向法院聲請扣押詐騙集團詐得的不動產獲准。
檢察官查出,蔡姓主嫌等人的犯罪時間自110年8月迄今,共計11人受害,其中6件移轉不動產即遂、5件未遂,不法所得共計新台幣1億4925萬4298元。
此外,蔡鴻燊、葉女、駱勁達、游立綸分別收賄890萬元、60萬元、86萬6000元、6萬6000元。
檢察官認定蔡姓主嫌等人罪證明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蔡姓主嫌、王女、蔡鴻燊、葉女、駱勁達、游立綸等6人,至於其他38名共犯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
檢察官進一步指出,蔡姓主嫌原欲串供脫罪,因檢調蒐證齊全,才坦承犯行,即便認罪,仍應從重量刑;蔡鴻燊為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予認證,且於偵查中對收賄左右其詞,歪曲實情,毫無愧心,足見犯後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