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縣市財源僅39%自籌 預算中心:僅北市及格、連江與澎湖九成靠補助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引爆朝野攻防,讓地方長期自籌財源不足問題浮上檯面。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去年全年全國22縣市整體自籌財源占歲出比僅39%,其中只有台北市達64.95%,其餘縣市均未達五成,連江與澎湖更只個位數。
立法院預算中心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檢討收入績效不足或下降的歲入項目,並督導積極開源節流,以切實充裕地方財政,俾利財政自主。
檢視去年度(2023年)各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出比例,各縣市整體自籌財源占歲出比例為39%,相較前一年度(2022年)的42.85%,減少3.85個百分點,各縣市財政自籌成效持續向下探底。
而2023年6都自籌財源比,依序為台北市64.95%、新北市48.19%、台中市47.22%、桃園市43.19%、高雄市38.99%與台南市的34.44%。其中高雄與台南自籌財源比還不及有竹科的新竹市(44.95%)與有金酒的金門縣(40.01%)。
非6都的16個縣市中,除新竹市、金門縣與屬竹科的衛星城市的新竹縣(34.07%)外,自籌財源比均不及三成,倒數5縣市依序為嘉義縣(15.46%)、花蓮縣(14.21%)、台東縣(11.74%)、澎湖縣(9.75%)與連江縣(8.37%)。
若以統籌分配稅款進行財政調整後,2023年全國各縣市整體自有財源(含補助及協助收入外一切收入)占歲出比例雖可達67.81%,較全國各縣市自籌財源占比的39%大幅提升,但其中也僅6都與新竹市自有財源比達六成門檻。
其中,自有財源比排名居前,達六成以上縣市依序為台北市(100.07%)、新北市(77.16%)、新竹市(76.66%)、台中市(73.16%)、高雄市(70.84%)、桃園市(68.32%)與台南市(66.23%)。
而自由財源居末,未達四成的縣市則依序為屏東縣(39.38.74%)、澎湖縣(34.17%)與連江縣(22.02%)。預算中心認為,全國多數縣市,在建設經費上尚賴獲取補助經費支應,亟須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
預算中心表示,自1999年1月制定地方制度法與之後配合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增修補助規範後,迄今已經歷20餘年,各縣市財政狀況豐瘠不均,迄去年度各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出比例仍多偏低,甚至較前年退步,遠不足所需。
更多太報報導
否認對選罷3法修法下軍令狀 朱立倫:對民主政治、地方自治有幫助就全力以赴
《財劃法》朝野沒共識吵起來 全案保留請韓國瑜協商